台大論文造假案,教育部認定,台大確有違反學術倫理,且未能即時妥當處理並完成調查,影響學術聲譽,學校有監督管理不周的行政缺失,將扣減今年新台幣5400萬元補助。台大表示「很痛但尊重」,會虛心檢討,未來將研擬辦法並考慮成立專責單位負責學術倫理。

台大教授郭明良、張正琪團隊論文造假,科技部和教育部今天公布台大學術倫理案審議結果,確認郭明良等8人論文造假,台大校長楊泮池則未違反學術倫理。 

全教總也在中午發表聲明指出,全教總在意的是台大校長楊泮池在該案中的角色,以及他作為台大校長所應負的責任。依據教育部的說法,楊泮池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直指楊泮池有「過失責任」。

對於教育部將扣減台大106年度補助費5400萬元,林達德表示,「很痛」,但會尊重教育部決定,畢竟違反學術倫理的狀況,台大確實不應該發生。

另外,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表示,楊泮池以合作者角色參與Cancer Cell(2006)論文有一段時間,未能發現論文中偽造數據的操縱和呈現結果,尤其在論文大量勘誤的異常下,仍未有所察覺;擔任第二作者並於2008年期刊2度勘誤時任醫學院長,未警覺調查並採積極作為,「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

李彥儀表示,將撤銷郭明良學術獎資格,並追回獎金新台幣60萬元,而楊泮池曾於2001年獲教育部學術獎,2007年獲國家講座,但其申請著作皆與4篇涉及違反學術倫理的論文無涉,因此不予追回。 

由於,台大論文案重創學術界聲譽,李彥儀表示,台大確有違反學術倫理的狀況,且未能即時妥當處理並完成調查,造成外界質疑,也影響我國學術聲譽,學校有監管理不周的行政缺失,因此將扣減106年度補助費5400萬元,教育部也會督導學校在限期內檢討相關作者的責任與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