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前副市長許志堅涉及貪污案,6日遭法院判刑10年,新北市長朱立倫7日上午強調對廉潔是公務員的基本要求,絕不容許任何意圖貪瀆的行為,目前已中止兩件涉及的開發案。朱的回應,有如新聞局長張其強6日對外說明的「精簡版」。

許志堅前年間遭爆料涉嫌利用經手都更案的職務之便,向建設公司收取名錶、金條等賄賂,共貪758萬餘元。原本矢口否認的許志堅,後來坦承涉案,遭檢方羈押8個月後,以300萬元交保。台北地院6日宣判,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全案仍可上訴。此外,許志堅涉嫌違反商業會計法的部分,則獲判5個月、得易科罰金。               

新北市府6日由新聞局長張其強出面回應表示,廉潔是每一個公務人員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條件。司法單位開始調查後,市府立即針對前副市長許志堅曾經經手過的所有都更案件,進行全面清查,並且立即停止涉案兩家建設公司的後續開發審查。由於該案仍在司法訴訟中,在判決定讞前,市府將繼續中止相關的後續開發程序。

朱立倫7日上午主持市政會議,會後回應媒體,說法有如「張其強精簡版」。他表示,對於任何公務員,廉潔是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市府一定嚴格徹底檢討,要求所有公務員以廉潔為本,絕不容許有任何意圖貪瀆行為;至於兩件涉及的都更案已中止,要看最後判決的結果。

延伸閱讀:朱立倫愛將許志堅涉貪 一審判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