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當天,中華統一促進黨等統派團體與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所領軍的獨派團體,在自由廣場發生暴力衝突,隨後,在警方的勸阻下,蔡丁貴轉往自由廣場牌樓前率領群眾焚燒中華民國國旗。對此,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2日表示,統促黨有3人毆打警察,涉嫌妨礙公務,已經移送地檢署偵辦,至於蔡丁貴焚燒中華民國國旗部分,徐國勇說,「在台灣法律是違法行為」,也已經移送法辦,讓法院去解釋。

統、獨兩派支持者在228當天,於自由廣場上發生暴力衝突,導致民眾與員警因此受傷,行政院長林全2日於院會中,對執勤受傷的警察表示慰問,也譴責這些違法行為,並要求警政署「從嚴從速、依法究辦」,不容許國家法律及公權力受到挑戰。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也表示,依法究辦部分,分為公訴罪與告訴乃論2部分,其中,中華統一促進黨的成員有3人毆打警察,涉嫌妨礙公務,屬於公訴罪,目前已經移送地檢署偵辦。告訴乃論部分,若現場民眾有人提告,警方也會儘速辦理。

至於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在自由廣場牌樓前焚燒中華民國國旗,徐國勇表示,雖然國旗是自己的,也有人認為,燒國旗是言論自由的一種,但法律上規定,燒國旗是違法行為,因此,目前也已移送法辦,讓法院去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