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賞櫻團國道翻覆意外,台北市政府勞動局15日召開「遊覽車國道翻覆案勞檢情形說明會,北市勞檢處長江明志表示,從薪酬給付、指揮調度的情形研判,初步判定罹難的司機康育薰與旅行社蝶戀花之間,「確實有雇傭關係」,但仍必須彙整桃園市勞動局及勞動部的調查資料後,才會公布最終調查結果。

江明志表示,蝶戀花和友力通運雖然有簽車輛租賃與靠行契約,但與蝶戀花離職員工訪談後發現,司機的排班、請假及休假都要經過蝶戀花同意,因此認定蝶戀花與司機存在實質從屬關係,初步判定司機為蝶戀花的員工。並且,司機每天所得的薪資,都是直接向散客收費交回給蝶戀花,再發給司機,並未經過第三方。 

若司機與旅行社為「雇傭關係」,而「司機本身未有勞保,將直接影響到罹難司機的職災補償」,江明志強調,蝶戀花並未提供司機2日及9日的班表,北市勞檢處無法判斷司機是否有連續工作幾天,將會等待桃園市勞檢處及勞動部調閱相關的行車紀錄及派車證明,釐清司機是否有過勞的狀況。

江明志也說,若最終調查後發現,蝶戀花與司機是雇傭關係,蝶戀花旅行社未備置員工出勤記錄表,且若要求司機連續上班,「都可一併立即開罰」,旅行社若惡意不提供資料,甚至加以篡改,也會涉及刑責,將會由檢察官做後續調查。

(圖:達志影像/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