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重罰Uber的《公路法》修正,總統府已於4日經總統公告實施,除了提高違規營業公司罰款,最高罰2500萬元,同時也公布檢舉違規營業載客行為的獎勵辦法草案,民眾可於發現違規行為日起30天內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供資料檢舉,若同一檢舉人1年內多次檢舉其獎勵最高以30萬元為限。

《公路法》修正後也加入檢舉制度,交通部6日也公布檢舉獎勵辦法,為了避免出現檢舉達人,也訂出檢舉獎金上限,包括實收罰鍰10萬元以上未滿500萬內元,核發罰鍰10%計算,最高可領取上限為3萬元,罰鍰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按1%計算,檢舉人最高可領8萬元,若同一檢舉人1年內多次檢舉其獎勵最高以30萬元為限。

公路總局表示,依據目前預告中之檢舉獎勵辦法草案,民眾可於發現違規行為日起30天內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供資料檢舉,敘明檢舉人姓名、身分證字號、電話、聯絡地址及足資證明非法營業事實之具體證據資料(如違規營業行為人、車、違規行為、時間及地點等之照片或錄影等)向轄管公路主管機關檢舉。

《公路法》修正加重違規營業處罰規定已自1月6日實施,違規營業司機罰款從10萬元起跳,違規營業公司罰款至少從100萬元起,最重可罰至2500萬元。公路總局所轄監理所自1月6日起展開違規車輛攔檢稽查取締,至昨(7日)日止共已取締18件Uber違規營業車輛,並將依據違規事實開出22張舉發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