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爭議的《勞基法一例一休及國定7天假爭議,立法院1日召集朝野協商會議,其中針對第38條「勞工特休假」部分,民進黨團終於提出版本,但有關特休天數,朝野各黨都有意見,協商再度破局。經親民黨立委陳怡潔會後轉述指出,民進黨態度強硬,在野黨提出的版本,連討論都沒討論,「就說要送院會表決」。勞動部長郭芳煜也坦言,「沒共識就送院會決定吧」。

民進黨團特休假方案中,針對年資滿半年就可享有3天特休假,比起公務員和現行《勞基法》要滿1年才有特休假更優惠;至於滿1年則一樣享有7天特休;滿2年為10天,比現行規定以及公務員多3天;滿3年、4年,則與公務員一樣享有14天,比現況還多4天;滿5年則有15天,比公務員、現況多1天。

1日的朝野協商會議中,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認為,雖然對於年輕勞工可以獲得較多特休天數,不過一旦年資超過5年後,勞工的特休天數將會跟公務員特休天數拉大,且勞工若特休未休完,民進黨版強制規定「給薪」,無法讓特休假展延,完全失去讓勞工放特休假的美意。

時代力量總召徐永明則表示,這2天的協商完全沒共識,民進黨態度強硬,也不願與在野黨妥協,現在修法加入特休假是為了讓年輕勞工受到照顧,但是民進黨也不願意在修法上,規定雇主要在公司清冊中寫明特休假若未休完的處理方式。

徐永明表示,不願見到執政黨2日院會中就要強制將法案送入院會表決,很擔心法案在未形成共識前,最後進到院會用多數表決後,勞工特休假依舊是「看得到吃不到的假日」。

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表示,協商在討論特休假時,完全看不到民進黨的誠意,包括年資如何修訂,或是特休假可以展延,「民進黨完全不能接受,也沒有討論的空間」,她質疑,民進黨只是把協商當成了程序一部分,應付勞工也應付在野黨。

不過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朝野在《勞基法》36條、37條、38條修正案仍有歧見,38條(特休假)民進黨已經拿出版本,先處理看得到吃得到的問題,包含特休假上班要給多少薪水、特休假可以延多久等,以勞工為優先。

柯建銘表示,特休天數上,民進黨團認為要照顧年輕人、初進職場的人,所以滿半年就給3天特休,工作滿5年內的部分都優於公務員。他強調,《勞基法》應該要落幕了,社會已對此感到不耐煩,希望趕快定下來,否則明年的休假要怎麼排?

根據民進黨團所提出的修法版本,有關特休假未休完的部分,條文中則明定:「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