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要求中廣2017年3月1日起,停用並繳回現有的中廣音樂網及寶島網。中廣11月30日發表聲明,表示將提出行政訴訟;NCC則在12月1日回應,表示行政處分執行不會因為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而停止。

NCC於11月30日核准通過客家委員會與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籌設全區域廣播事業頻率指配的申請案,並核配中廣現有的音樂網和寶島網供客委會與原文會做使用。同時,要求中廣需在2017年3月1日起停止使用,並繳回兩網頻道。

消息一出,中廣立即發表聲明表達抗議,表示NCC以「隨時收回兩網之附款」,同意中廣的換照申請。中廣之後針對此附款提出訴願,但附款是否合法仍屬未定,中廣認為,收回頻道事關重大,NCC應在行政救濟程序結束後,才能決定是否通知繳回兩網頻道。

另外,中廣也指出,若NCC執意收回兩網頻道,望能轉介兩網數十名員工至客委會、原文會新設的電台,並優先聘用。同時,會盡行政訴訟等一切救濟管道,捍衛頻道及全體員工、聽眾的權益。

對此,NCC在12月1日作出回應,重申收回頻道一事,行政院早已核定完成,NCC也提早通知中廣。雖然人民對於政府機關的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時,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濟,但原行政處分的執行,不因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而停止。

關於中廣建議原、客兩電台能優先聘用現有的兩網員工,NCC則表示,此屬法人自主事項,NCC不宜干涉。但NCC也說,中廣身為雇主,應負起雇主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