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前經發局副局長王允宸涉嫌收受市政顧問鄭義雄轉交的20萬元賄款,包庇違規工廠並教導如何躲避查緝,桃園地檢署8日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王允宸、鄭義雄及工廠周姓負責人。 

檢調查出,無工廠登記的高亨公司遭桃市府勒令停工並開罰2萬元,周姓負責人以5萬元要求鄭義雄幫忙牽線,鄭義雄找上王允宸,轉交裝有10萬元的茶葉禮盒,王允宸當場允諾不再稽查。未料,聯合查報小組復查高亨公司,再度開罰2萬元,王允宸隨即允諾會交代科員不再前往,甚至表明願意協助繳納罰款。

檢方偵辦時,鄭義雄先否認行賄,聲稱只是受人請託,王允宸則供稱,「鄭義雄影響力很大,不敢得罪他,否則可能丟官」,他否認收賄,聲稱不知道茶葉禮盒裡放了20萬元,直到檢調查出鄭義雄暗示交付款項的錄音檔,兩人才認罪。

檢方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意雄、王允宸及工廠周姓負責人。檢方表示,因為雙方分別繳回10萬和5萬元的犯罪所得,且考量他們於偵結前坦承全部犯行,建請法官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