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7日決議做出第2、3號行政處分,除了要求永豐銀行續凍國民黨帳戶外,更要求台銀及永豐銀對國民黨先前開出的9張支票清償提存。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下午召開記者會批評,黨產會此舉「完全是藐視司法」,更將調查與判決權集於一身,而黨產會更指出,不得將9張支票背書轉讓於第3人,「防止國民黨脫產」,邱大展指稱,「如此惡劣的指控猶如潑糞」。

國民黨永豐銀行帳戶及台銀本票近9億元資金日前遭黨產會凍結,高等法院上週也做出裁決,認為行政訴訟終結前,相關處分均停止執行,黨產會7日緊急召開臨時委員會,決議做出第2、3號的行政處分,要求永豐帳戶續凍且台銀9張本票不得背書讓給第3人。

邱大展表示,黨產會此舉等同藐視司法,更將調查及審判權集於一身,過去對於調查黨產的司法判決,「我們絕對尊重」,但是,國民黨要進行黨務改革,就必須處理黨工的薪資、退休金與資遣費,這些都需要財源來幫國民黨「瘦身」,而且台灣銀行本票是由永豐銀行發票,債權人是永豐銀,債務人為台銀而非國民黨,高等法院判決書寫得一清二楚,黨產會續凍結就是公然違法。

國民黨委任律師張少騰指出,黨產會此次第2、3號處分最大的不同就是,過去由永豐銀、台銀自行判斷國民黨有沒有法定義務及正當理由,改為由黨產會來判斷,並將「永豐銀、台銀及國民黨」都列為處分對象。不過張少騰強調,依據黨產條例規範,只要執行法定義務(發放黨工薪資),財產不論當與不當都可以支用。

張少騰更解釋,台銀是永豐銀的債務人,基於票據法及支票法律的關係,「台灣銀行是受到永豐銀行委託付款,不是受到中國國民黨的委託而付款,因此,黨產條例第9條第4項規定,並沒有准許黨產會限制台銀不能兌現支票」,黨產會做出行政處分不得台銀本票兌現,根本是違反黨產條例、甚至違反票據法。

而且黨產會在處分書中提到,國民黨先前開出的9張5200萬元支票,黨產會決議要求銀行需辦理清償提存,並且不得背書轉讓給第3人,透過第3人來請求提之兌現,防止國民黨脫產。

邱大展指出,這樣污衊的指控根本猶如潑糞,他解釋,台銀的10張本票中,每張票面額是5200萬,其中一張兌現後,將錢轉入同仁開設的一個薪資轉帳專用的帳戶中,「因個人帳戶,黨產會無法凍結」,再把錢轉撥為黨工的薪資,「每一筆匯款都在法院中都交代的清清楚楚」,針對黨產會質疑國民黨企圖脫產,根本是不實指控。邱大展強調,黨產會現在的目標,「就是要讓國民黨斷財源」,不讓國民黨拿到一毛錢,然後自己瓦解。

國民黨律師張少騰解釋,黨產會所做的2項行政處分,國民黨一定會提出訴願及行政爭訟,並且要求法院針對凍結帳戶的處分,再次聲請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