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果菜市場牴觸戶拆遷案,住戶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法院裁定聲請駁回,高雄市農業局呼籲住戶15日前申請自拆,可領取20萬元補助。 

高雄法院8月8日裁定聲請駁回後,10多名住戶代表12日向高雄市農業局提出「徵收無效」及「拆遷房屋無效」之訴,農業局表示尊重,並將持續與住戶溝通,兼顧公共利益和住戶權益。 

住戶代表表示,1973年高雄市政府與居民妥協,將徵收土地「減半使用、半數發返」,但果菜市場落成後,市府至今未完成土地發還。

農業局指出,此案於1971年間已完成法定徵收程序,1982年間經行政法院裁定完成徵收合法,1985年間亦曾參酌當時公告地價及救濟補償金額,再次編列救濟金酌予補償。市府為解決當地都市發展、交通及淹水等公共利益問題,展現最大誠意,在法理容許範圍內,予以最優惠之方式協調原住戶辦理遷移事宜,以解決紛爭。 

農業局說,自2015年底開始辦理清查及查估拆遷作業,市府今年5月通知109戶住戶將在8月拆除所有房屋,目前已完成40餘戶違建戶拆除,查估作業也已全部完成,市府陸續取回大半土地,另有20幾戶住戶完成救濟金領取自行拆遷中,後續也有住戶陸續表達配合搬遷意願,己協助8位弱勢及中低收入戶相關安置作業,且部分拒領之原地主亦也開始與市府接洽遷移。 

農業局呼籲各住戶儘速把握8月15日自行拆期限,市府將秉持法理下給予住戶從優救助之初衷,將依住戶屬性溝通協調,持續以和平、理性漸進方式解決拆遷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