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結果先前出爐,太平島遭判定為「礁」,為此,屏東漁民也自主發起活動,登島宣示主權,船隊並於31日上午返港。不過,漁業署也發表聲明表示,尊重漁民捍衛漁權等相關漁業活動,但涉及違法部分,仍將秉公處理。

漁業署指出,海吉利號等5艘漁船於7月20日自東港出發赴太平島水域作業,即是主張200浬專屬經濟海域的實踐,對此漁業署予以尊重,但部分漁船行為可能已違反漁業法及相關法令規範,漁業署也將秉公處理,維護漁業作業秩序,並保障守法者作業權益。

對於漁船恐涉違法部分,漁業署解釋,包括活魚運搬船作業許可期間不得從事特定漁業、漁船應依規定配置足額幹部船員、漁船不得在海上私自轉換外籍船員、漁船搭載船員應依規定辦理受僱等行為。

對此,漁業署也呼籲,漁民在主張權益時,仍應遵守我國法令規範,並在合法的範圍內進行漁業相關活動。對於本次活動的違規行為,漁業署將考量情節妥予核處,以維護漁業作業秩序及法令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