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爆炸案嫌犯林英昌19日出院,專案小組為其辦理出院手續後,依殺人未遂等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北檢以殺人未遂、公共危險罪嫌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且有逃亡、反覆實施、滅證之虞,向法院申請羈押禁見。

7日晚間台北車站往松山車站區間車爆炸案,造成25人受傷。根據中央社報導,台鐵爆炸案嫌犯林英昌19日上午出院後,約11時被移送北檢,林嫌沉默不語,在警方戒護下進入監察庭。

林英昌是在爆炸後被送往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的5名傷者之一,醫師檢查後發現,林英昌胸口有大面積灼傷,並有金屬片傷痕及「對稱式傷口」,和其他傷者的傷勢不同,因此通報警方,經比對後,檢警認為林英昌涉有重嫌。

林英昌病況一度緊急命危,獲救後,曾於15日接受警方先行訊問,坦承犯案,否認有共犯。林嫌表示,犯案動機是「想引起社會大眾注意」。

檢方偵訊後認為,林英昌涉犯殺人未遂、公共危險、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且有逃亡、再犯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