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梁振英6日宣布,中港會晤取得初步成果,包括:通報時限應少於14日、通報範圍涵蓋所有執法機關等項目。針對寧波公安局促前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返回內地接受調查,香港保安局長黎棟國表示,中港無引渡協議,中國刑事措施對香港沒有法律效力,中港會晤並未談及相關措施。

香港明報7日報導,根據熟悉此次通報機制的人士指出,中國公安部表示有信心可以在14天內完成通報,範圍為5項刑事強制措施: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及逮捕,但行政拘留並不包含在內。

梁振英表示,香港官員和公安部長郭聲琨、副部長陳智敏會晤檢討通報機制。完成3點協商:1.通報時間少於14日、2.增加通報方式與對口單位、3.7月底進行第二輪協商。

書商寄書到中國是否觸法,梁振英對此表示,每個司法管轄區有各自的法律,每個人到外地都要遵守當地的法律。

對於寧波公安局對林榮基發出返中通碟,香港保安局長黎棟國表示,中國所實施的所有刑事強制措施在香港並沒有法律效力,中港也無引渡協議,因此也沒有引渡安排。黎棟國指出,中港會議並未針對此事討論。

香港律政司長袁國強在看過中國公安所提供的林榮基羈押時期影片後,認為警方應該繼續調查,找出真相,調查影片內容與林榮基在港說法是否有所出入。黎棟國並未回應公安是否交代林榮基不可請律師幫忙也不能通知家人的原因。

香港議員涂謹申認為,梁振英說取得階段性成果是「笑話」,通報時限最好再縮短,且涵蓋所有具拘留能力的內地機關,包含「黨政機關」,且應保障港人被拘留後被探訪的權利。

中媒新華網則表示「兩地推進完善通報機制保障居民合法權益」,這項措施體現中央政府貫徹一國兩制的決心,更有利於保障兩地居民的權益、打擊跨境犯罪、維護兩地社會的穩定。

新華網報導,中港自2000年簽署《內地公安機關與香港警方建立相互通報機制安排》以來,至2015年底止,中國公安向香港警方通報在中國遭採取強制措施的香港居民共6172人,而香港警方向內地公安機關通報遭採取強制措施的內地居民6934人。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