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總統馬英九涉及「大巨蛋圖利案」、「與黃世銘洩密案」、「財產來源不明案」等數項罪嫌,永社26日召集義務律師團,在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前,與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北社等團體聯名依法提起告發,同時聲請限制馬英九出境、進行必要的證據保全。

永社理事、義務律師團律師黃帝穎表示,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期間,私下免除大巨蛋得標廠商遠雄集團的營運權利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擔任總統期間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共犯洩密,涉犯1次刑法洩密罪及2次教唆洩密罪。另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踐踏民主,且破壞法治甚鋸,所以依法提起告發,同時聲請限制被告出境、進行必要的證據保全。

北社社長、醫師張葉森則呼籲,馬英九應對台灣社會及全體人民道歉認錯,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聯合律師團指出,大巨蛋圖利一案,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期間涉嫌規避正常議約程序,私下同意並擅自免除遠雄集團法定應繳納的營運權利金,即「明知違背法令」,以事後修改合約方式棄守北市府權益,圖利遠雄,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

針對引發馬王政爭的「黃世銘洩密案」,聯合律師團抨擊馬英九身為法學博士,且曾任法務部長,卻知法犯法,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共犯洩密,涉犯1次刑法洩密罪及2次教唆洩密罪。

此外,前行政院長陳冲面對立委質詢時曾表示,馬英九每年實際捐款超出「633」所承諾的半薪,亦即馬英九存款最多應為285萬元。但依據2012年監院公布的馬英九每月存款超過48萬,推算年度存款已超過576萬元,差額高達291萬多元,涉財產來源不明罪。

律師團表示,稍後會將告發狀遞往特偵組,呼籲兩方偵查單位別再互踢皮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