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嘉轉售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決議,遠傳不得介入中嘉經營、人事一事,民進黨立委林俊憲9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爆料,遠傳李總經理已經到中嘉各系統台視察,並召見多位中嘉高階經理人;而中嘉的現任執行長也已經請假3個月;對此,NCC主委石世豪指出,中嘉若違背承諾,最嚴重可以廢止這個交易案。

NCC今年127日以附帶條件方式通過中嘉轉售案,其中,條件第17項規範購買NHPEA公司債的遠傳,不得介入中嘉的人事與經營。林俊憲質詢時提問,如果業者不遵守附款時,石世豪答覆,「附款如果不履行,可以廢止原處分」。

林俊憲接著爆料指出,遠傳的李總經理已經都到中嘉各地的系統台視察過了,甚至召見中嘉的高階經理人面談,和則留用、不合則請他們離職;而中嘉的執行長,也就是總經理,已經請假3個月,形同離職;遠傳的李總經理也在面試專業經理人準備接任中嘉的執行長。

林俊憲表示,遠傳不只介入,甚至召見中嘉高階經理人,可以用的就留;不可以用的就全部開除,公然違反他的承諾。公司債的持有人有沒有違反不得介入人事與經營承諾?

石世豪說,NCC會去瞭解,「如果屬實,我們會依附款未履行檢視原來的行政處分」。林俊憲問,「你最重可以廢止這項交易?」石則回答「對」。

林俊憲事後受訪表示,遠傳的總經理是李彬,已經到中嘉各縣市系統台視察,並與1位李經理、2位吳經理、1位紀經理、1位陳經理面談,並詢問是否要留任等。至於中嘉執行長李悅誠則已經請假3個月,形同離職,而李彬也開始面試專業人士準備接替中嘉執行長職位。

NCC今年127日通過中嘉轉售案,在附款第17條規定:

參與結合事業及其控制與從屬公司於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制與從屬公司向公平會提出相關事業結合申報並經公平會不禁止結合前,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參與結合事業及其控制與從屬公司半數以上董事,由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制與從屬公司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擔任。

(二)轉讓股份或出資額予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制與從屬公司達其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三分之一以上。

(三)經由契約或其他方式,而使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參與結合事業之業務經營或人事任免。

(四)經由技術及顧問諮詢服務等方式,而與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制與從屬公司共同經營,或將有線電視或頻道代理業務委託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制與從屬公司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