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迪勒颱風過境造成北市用水濁度飆高,引發外界對台北市長柯文哲的批評。對此,國民黨團14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批評柯文哲已經違反《自來水法》規定,若造成市民疾病、災害,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李貴敏批,柯文哲不依法行政,難道台北市是人治社會?

李貴敏指出,《自來水法》第10條規定,「自來水事業所供應之自來水水質,應以清澈、無色、無臭、無味、酸鹼度適當,不含有超過容許量之化合物、微生物、礦物質及放射性物質為準」。而101條規定,「自來水事業所供應之水,不合第10條規定標準者,處1千元以下罰鍰;自來水事業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或職司水質清潔之受僱人,明知自來水事業所供應之水,不合第10條規定標準而仍繼續供應,致引起疾病災害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貴敏說,用水管理條例第14-1條也規定,「若飲用水水源因天災等因素水質惡化時,供水單位要立即採取應變措施,並透過報紙、電視、電台等方式告知民眾」。且依據台北市災害防救計畫,若水利設施或自來水管線遭受損壞,造成飲用水無法供應,應依整備階段訂定的應變方法進行供給,例如設置水車巡迴給水,滿足民眾的基本生活需求。

李貴敏批評,民主法治就是要依法行政、按法來做,但北市府供應污水給市民飲用,已經明確違反《自來水法》規定,且北市府也沒有對水質問題有所作為,柯文哲還向外界表示「因為你家水塔不乾淨」。她痛批,是誰讓水塔、管線被污染,影響經濟、衛生?

李貴敏表示,柯文哲或許因為身為醫生,對法律不熟悉,但應該尊重市府法規人員意見、依法行政,保障市民健康,不要讓台北市變成人治社會,造成人民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