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法務部將研擬、推動《同性伴侶法》,數個民間團體27日於法務部前表達反對意見。護家盟認為,若通過此法,下一代就有可能產生對性對象與行為的混淆,從而脫離現實與自然,將對國家未來的倫理,造成極大的傷害。統一教台灣總會副協會長閔代璽說,這議題並非人權問題,而是是非問題。

美國上個月通過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台灣法務部鑑於國際司法潮流及保障同性戀伴侶權益,將研議制定《同性伴侶法》。對此,護家盟、統一教及天主教等團體上午於法務部前舉「婚姻定義不容改變」、「反對同性婚姻法」、「反對同性伴侶法」等標語,反對法務部的作法,而支持同性伴侶合法化的民眾也在現場高舉彩虹旗及標語對抗反同志團體。

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表示,今天是來「說明」,而非抗議。護家盟希望法務部能夠「廣聽眾議」。尤其是當一個行政機關,對於是非曲折無法正確認知時,至少行政機關應「保持行政中立」。

而閔代璽指出,新加坡、馬來西亞等亞洲國家,對於同性戀者與同志性行為仍當成是「犯罪」,他呼籲教育部制定《同性伴侶法》時,應多參考上述亞洲地區的國家,而不是只尋找已通過伴侶法的國家作為依據。

閔代璽強調,同志性行為在某種程度來說是淫亂,破壞公序良俗,會衝擊未來青少年的價值觀。《同志伴侶法》就是打開「潘朵拉的盒子」,未來會引發混亂。

閔代璽認為,這議題並非人權問題,而是是非問題,同性婚姻牴觸傳統婚姻價值,他說,「一男一女婚姻的結合,自然會有下一代產生,這具有安定社會的功能,但同性伴侶的結合,卻無法自然產生小孩,必須透過領養等方式,這非自然,已違反天道。」

張守一也質疑,以人權做一個合理化的基礎,當人權概念無限擴大時,將與現實脫節。甚至將來可能有通姦除罪化,甚至於是亂倫除罪化的可能,且人權不代表他有行為權或者登記權,這中間並沒有邏輯的必然性。

對於護家盟的「說明」,支持同性伴侶法的民眾,也在一旁高舉彩虹旗及「功利婚姻=蓄奴+強暴」、「關你屁事」等標語反對護家盟等人的訴求。支持者吳馨恩表示,「就算同性伴侶法是潘朵拉的盒子,但裡面的東西如果是人權、平等,那為何不把它打開?」

支持同性伴侶法的民眾吳馨恩(左),也到場舉標語,和平表達自己的意見。圖:陳毅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