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公佈大學學雜費調漲審議結果,共有9間學校通過調漲學費。不過,反教育商品化聯盟的學生吳昭儒15日在記者會上踢爆,教育部的學雜費調漲審議小組成員中,竟然包含這次通過漲學費的實踐大學校長陳振貴,質疑該小組「球員兼裁判」、沒有利益迴避。不過,實踐大學主秘胡寶麟受訪時則表示,就他所知,陳並沒有在審議小組內,校方是在教育部通知後,才知道通過調漲學費。

教育部日前核定大葉大學、實踐大學、桃園創新技術學院、景文科技大學、中華科大、正修科技大學、國立宜蘭大學、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等9校調漲學費案,民進黨立委陳亭妃上午偕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政、反教育商品化聯盟的吳昭儒和巫馥彤召開記者會,批評教育部黑箱決定調漲大學學雜費,應立即退回漲學費確認案。

曾為審議小組一員的張旭政說,在審議會議上,家長、學生及教師代表僅有5人、佔3分之1,其餘都是教育部聘請的專家學者和教育部代表,當天教育部也告知審議結果只會提供部裡參考,「要不要漲、漲多少,還是部長權責」,審議過程中,即使他和另外一位代表不斷出聲反對,並對相關學校的資料提出問題,但主席卻動用徵詢意見、甚至表決方式,到最後即便有反對聲音,也無法撼動審議結果。

吳昭儒更爆料,反教盟透過管道找到一名不願具名的審查委員,他透露,審查委員中有的是私校協進會委員,其中更有一位是調漲學校之一的實踐大學校長陳振貴,他請教育部提供委員名單,對方卻說礙於個資法不得透露。身為實踐大學學生的巫馥彤則說,校內做過問卷調查、公聽會,不贊成調漲學費的學生高達8成,而要漲學費的校長竟能在審議會上,決定自己學校要不要漲學費,這是「球員兼裁判」,讓人看不到審議小組的公平性。

陳亭妃指出,她行文教育部要求給予審議小組名單,對方卻以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不予提供,但高等行政法院正是認為教育部誤用政府公開法而判課綱微調敗訴,如今教育部卻以相同理由搪塞,能讓大學生信服嗎?

陳亭妃說,《政府資訊公開法》第6條清楚規範,「與人民權益攸關之施政、措施及其他有關之政府資訊,以主動公開為原則,並應適時為之」,調漲學費正是與人民權益攸關的施政,「憑什麼拒絕公開」?她呼籲教育部長吳思華,既然敢漲學費,就要勇於面對質疑。

陳亭妃強調,這次調漲學費除了審議過程黑箱、不透明外,審議小組代表也不符合比例原則,就算家長、學生代表反對也沒有用,現在又傳出審議小組沒有利益迴避、球員兼裁判,審查結果應該退回、不算數。

實踐大學主任秘書胡寶麟受訪時則表示,校內問卷是由學生會自己做、來問同學意見的,「就像要調漲水電費,所有老百姓也沒任何人會同意」,且問卷中許多學生也有訴求,希望學校在軟硬體部分改善,校方評估後也跟學生說明,實踐大學學雜費已經比他校少3千至8千元,若要升級軟硬體就是要靠調漲學費來辦理,「某位學生」只以問卷反對意見佔多數來訴求,「對校方並不公平」。

不過,對於校長陳振貴身兼教育部審議小組一員,胡寶麟則驚訝的說「是嗎?不是吧」,就他所知校長不在審議小組內,校方是接到教育部通知後,才知道通過調漲學費。

對此,教育部回應表示,104學年度大專學雜費調整結果,程序依法辦理,無論是學雜費審議小組之組成及審議過程,皆依規定之合宜行政程序辦理,審議結果是按照審議會決定,並非行政決策,且已將結果正確公告社會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