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前縣長劉政鴻卸任後,留下648億元負債,檢調、廉政署和監察院已同步展開調查。但在財政部辦理的「地方政府財政業務輔導方案」考評中,苗栗縣卻連續3年獲得甲等;對此,財政部11日解釋,該指標是依據地方政府提供的資料評分,而苗栗在「公庫管理」項目的整體分數上,確實超過80分,未來將修正相關指標,讓該考評更有參考價值和意義。

財政部辦理「地方政府財政業務輔導方案」考評,範圍從「公庫管理」、「財務管理」、「債務管理」到「公產管理」,再分別就4大項目設定考評指標,並按地方政府提供的資料評分。

然而,民進黨立委李應元指出,財政部對苗栗縣「公庫管理」項目的考評,竟連續3年評為甲等,對照苗栗縣債臺高築的慘況,實在是一大諷刺,質疑這項考評的公平性。

事實上,翻閱財政部網站上的「地方政府財政業務輔導方案考評成績等第表」,從2011年到2013年間,苗栗縣的「公庫管理」全都獲得甲等;「公產管理」則依序獲得丙等、乙等、乙等;「財務管理」為甲等、甲等、丙等;「債務管理」則是甲等、丙等、丙等。

對此,財政部解釋,有關「公庫管理」部分的考評標準,主要就公庫行政層面評分,考評指標包括公庫行政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公庫調度績效、代庫管理等5項,分別訂定指標及配分權數。

財政部說,近2年苗栗縣政府在「公庫管理」表現上,整體分數雖超過80分,列為甲等,但其中的「公庫調度績效」子項目,卻是全國最後一名,主要因其利息支出占歲出比率較高所致。

財政部強調,「債務管理」的成績將影響一般性補助款獲配金額,而苗栗縣在該項目的總成績,確實居22縣市之末。財政部也說,將盡速檢視並修正受爭議的考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