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修法放寬電子票證的使用範圍,已經完成預告程序,4月底發布後,預計最快5月開始,民眾逛夜市、吃小吃,只要用悠遊卡感應「嗶一下」,就可以完成付費。

目前國內通行的電子票證主要有4種,包括:台北市政府的「悠遊卡」、高捷的「一卡通」、統一集團的iCASH以及遠東集團發行的HappyCash等。

金管會表示,為讓消費者有更便利多元的繳費方式,也協助電子票證可更廣泛使用在小規模商家,已修正「電子票證應用安全強度準則」,主要有2大修正方向。

首先,針對夜市、攤商等小規模商家,可直接以電子票證感應進行消費,單筆金額不能超過1千元。另一方面,使用電子票證繳納政府部門款項時,例如稅捐、罰鍰、電信服務費及勸募捐贈金等,屬於低風險的交易,單筆放寬可超過1千元;也就是說,繳納前述政府規費時,只要不超過1萬元儲值上限,都將可以用電子票證繳付。

不過,金管會也強調,新措施發布後,就等發卡機構和攤商、機構之間完成合約修改,以及安裝機器設備等,預計實際上路,仍需要一段時間。

至於5月即將到來的所得稅申報,是否可以用電子票證繳納稅款?金管會銀行局主任秘書莊琇媛表示,所得稅沒有固定稅單,且涉及後續退稅及稅款明細資料傳送等作業,這部分還需稅捐稽徵機關進一步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