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人士王鐘銘前年在行政院前聲援華光社區迫遷戶,過程中與警方發生拉扯衝突遭起訴妨礙公務。台北地院今(30)日宣判,王鐘銘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對此,王鐘銘表示,將持續上訴;而華光社區訪調小組則呼籲司法莫再為政府不公義的行為背書,箝制言論自由。

王鐘銘過去就常到社運現場參與抗爭,他因前年參與江翠國中護樹行動,遭判妨害公務罪3月徒刑,今年1/6才入監服刑。後來又因為他在2013年5月,和華光社區聲援者在行政院前與警方發生衝突,檢方指王鐘銘在行動中拉扯警方盾牌,最後被以妨礙公務罪名起訴。

王鐘銘華光一案今天上午宣判,華光社區訪調小組30多人到法庭外聲援,高舉「強拆暴政,迫遷在先,違法封街,聲援無罪」標語,並盼王獲判無罪。不過,法院宣判王鐘銘因妨礙公務,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

對於判決結果,王鐘銘表示會再上訴,爭取應得的言論自由。華光社區訪調小組則發出聲明表示相當失望,但並不會因此而退縮;就如同甘地不因強權而低頭的勇氣,他們將繼續堅持為居住正義挺身發聲。

華光社區訪調小組也呼籲,「司法莫做行政打手」,政府強拆迫遷、剝奪人民居住權在先,司法不該為政府漠視人權的行為背書,讓妨害公務罪名壟罩為此發聲的聲援者,政府所做所為將無以受人民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