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今(27)日買下各大報半版廣告,指大巨蛋工程會延誤是因為建照延誤、護樹團體抗爭等因素所致。松菸護樹團體傍晚則反駁,環評、都審、取得建照等相關程序本應屬遠雄應辦事項,是遠雄自己違反BOT合約才延宕工程;而松菸護樹行動起始於2014年4月23日,275天來從未進入遠雄工地進行抗爭,與大巨蛋主體工程延宕沒有關係。
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今日買下各大報半版廣告,文中細數興建過程,強調大巨蛋的建造執照延誤,加上颱風豪雨、移樹爭議等因素,才會造成工期延展;並稱遠雄是損失者,並非受益者,也歡迎繼續調查,早日還清白。
對此,松菸護樹志工團、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台灣護樹團體聯盟等團體傍晚發出聲明稿反駁遠雄說法,並詳實記載相關法條和時間點。
松菸護樹共同行動團體指出,監察院糾正「大巨蛋BOT合約39項議約違失」於法有據,遠雄於BOT議約階段提出相關合約條文修正,已違反促參法與申請須知之規定,監察院糾正「大巨蛋變更協力廠商同時變更投資計劃書」並無錯誤。
而遠雄也在廣告中表示,工程延誤並非遠雄故意拖延工期,而是原本建造執照約定1年取得、卻花了5年,光是建照就延誤4年多,加上交地後不能動工約1年、移樹被護樹團體阻礙10個月,以及法定原因及颱風豪雨等因素可依約追加工期,「所以,遠雄並無違約,是損失者、並非受益者,真正受益的是全民與市府」。
對此,松菸護樹團體也反駁,北市府於1999年3月底即已交地,其後環評、都審、取得建照等相關程序本應屬遠雄應辦事項,遠雄違反BOT合約「取得建照後3年內興建完成」之條款已實質違約。而松菸護樹行動起始於2014年4月23日,275天來從未進入遠雄工地進行抗爭,與大巨蛋主體工程延宕有何關係?「遠雄拿不相干的事情來合理化自己違約的事實,真的非常不誠實!」
松菸護樹團體強調,遠雄與馬、郝市府團隊違法事證明確,檢調單位應確實調查相關弊端;並呼籲遠雄,分別公布台北大巨蛋、周邊商業設施興建至今,所有的材料採購、工程發包金額,「不要老是用嘴巴喊喊自己投資多少,卻不肯承認自己撈到多少好處!」
最後,松菸護樹團體指出,遠雄已貼出公告準備開始移植松山菸場周邊行道樹,日前趙柯會更獲得北市府的加碼支持,未來移樹過程的衝突勢必更加激烈,松菸護樹行動將堅持「樹留原地」的原則,全力阻擋黑心遠雄的移樹工程,也呼籲柯市長儘速與遠雄終止大巨蛋興建營運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