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院裁定羈押正義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何育仁與採購人員胡金忞,2人不服提起抗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地院准押並無不當,今(22)日下午駁回。

雄檢追查正義公司油品來源,發現今年1至8月間油商林明忠(50歲)向裕發油脂公司、久豐油脂公司買了多達651公噸的動物性飼料用油至正義公司,且林明忠供貨給正義公司後,另提供實際上根本無交易事實的「泳宸企業行」、「禾鋐企業行」發票交給正義公司核銷。

雄檢13日搜索正義公司,並傳喚何育仁及負責採購油品的胡金忞,釐清正義原料油進貨相關疑點,由於何育仁和胡金忞說詞避重就輕,也無法交代部分關鍵疑點,被檢方依涉嫌詐欺、違反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食品衛生管理法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高雄地院14日凌晨裁准。

何育仁及胡金忞不服,委託律師提起抗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兩人仍有羈押禁見必要,雙雙予以駁回。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