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22)天指出,今年有16件檢察官評鑑案,成案率卻僅12.5%,有9件是以「已逾2年請求時間」遭駁回。司改會常務董事林永頌舉例,檢察官林嚞慧因在2009年調查安亞專案時,擅自將消息放給媒體,泄露國家重大機密,卻因為事隔多年,評鑑案竟遭到駁回。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天連同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國民黨立委廖正井2位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召委召開記者會,質疑檢察官評鑑制度沒有效率,且有包庇自家人之嫌,要求修正「法官法」,將2年評鑑時限延長至最多10年,並增加外部監督比重。

民間司改會常務董事林永頌表示,自從今年1月第2屆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組成後,共做成16件評鑑案,2件成功移送監察院調查,成案率僅12.5%。其中,有9件因為超過案件評鑑的2年時效遭到駁回。

他指出,許多案件耗時動輒3至5年,當事人在審理期間,會因為顧忌案件尚未確定,擔心招致不利結果而隱忍不說。「連公務員懲戒的時效都長達10年,當初規定2年難道是包庇檢察官和法官嗎?」

林永頌舉例,包括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陳明光2008年上訴最高法院,上訴書全文只有半頁;董和村在被告一、二審均判無罪情況下,卻不知妥速審判法便濫行上訴至最高法院;特偵組檢察官林嚞慧2009年偵辦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涉嫌以「安亞專案」賄賂WTO官員時,將國家機密泄露給媒體。3案都因為「已逾2年請求時間」遭駁回。

廖正井因此批評,台灣最保守、最官官相護、最官僚的單位就是法務部與司法院,他要求將「法官法」部分修法草案儘速排入議程。

尤美女也表示,「法官法」的通過花費了10幾年,過程十分不容易,但是法官、檢察官注重個人權利保障,法條中有關不適任者的評鑑機制,實際上不太能發揮功效。

對此,司法院行政廳法官林家賢表示,評鑑委員會有其獨立性質,司法願無法干涉決定,但是對於立委及民間的要求,他們都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