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小說或民間戲曲不乏賣兒女的情節,成大中文系教授陳益源蒐集的閩南民俗資料,不但有此類賣身契,還包括公公賣媳婦、大伯賣小嬸的情事,令人感慨,也讓後人得以一窺當時的閩南社會氛圍與經濟背景,彌足珍貴。

兼任成大人文社科中心副主任的陳益源長期研究民俗學,近5、6年來也積極投入閩南文化研究,多次舉辦大型閩南文化國際學術會議,也蒐集到許多庶民類的閩南歷史資料,最特別的莫過於各式賣身契約。

陳益源表示,「人口交易」在過去的社會並不少見,但相關研究並不多見,研判應該與事涉家族隱私,多少想抺去痕跡有關,以致資料蒐集不易,也因而被忽略。他因為長期研究民俗學,與很多老一輩建立起情感,才有機會蒐羅到100多份賣身契約,並看到隱藏其中的庶民生活與血淚,也發現昔日南洋華僑回鄉「買子」的故事。

陳益源發現,閩南華僑到南洋打天下,有的人可能膝下無子,因此回鄉買族人的子女帶回南洋延續香火,但也有華僑回鄉娶妻生子,因祖父母捨不得金孫遠渡重洋,只好將骨肉留在家鄉,另買族人子帶回僑居地。出讓兒女給族人帶往南洋者,有人算盤打得很精,其中一份契約就註明「出賣第5子給親戚帶到馬國,但第3子也要一併帶走,且要多加提攜、給工作與薪資」。

最讓人難以置信的賣身契約是公公因兒子死了出讓兒媳婦,或是弟弟死了,哥哥賣弟媳的事實。但陳益源表示,他一開始也覺得很不可思議,但若往好的一面看,未嘗不是人道的表現,否則失去丈夫的女子,豈不孤苦守寡一輩子,出讓或許還有機會過較好的生活。賣兒、賣女或是賣媳婦等,以現代人眼光看來很殘忍,但在動盪的年代,或窮到無法活下去的時候,出讓也許能讓當事人得到較好的發展或翻身的機會,人口販賣不一定只有負面的觀點。

陳益源也從契約中看到當時的經濟、物價以及通貨膨脹等現象,一份民國36年的賣子契約,出讓價格是200多萬元,另一份民國37年的賣子契約,身價竟飆到6000萬元,由此可見通膨的嚴重性,也有人以米糧取代現金,有一份契約就以3200斤乾穀子來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