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規定外籍勞工在台工作滿3年時,必須強制出境再入境1天,造成勞雇雙方諸多不便。根據今(30)日《聯合晚報》報導,勞動部同意取消這項規定,未來只要雇主提續聘申請,外勞就不必再出境。對此,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祕書長陳素香表示,很多外勞是藉強制出境趁機返鄉探親,未來若取消,官方應配套立法確保外勞休假權和返鄉權。

勞動部解釋,目前外勞來台最長工作期限12年,外勞每次出境後再入境,都要支付仲介費約2.4萬元;此外,外勞常藉此機會返鄉數週,對每天仰賴外勞照顧親人的家庭或產業的雇主造成困擾,也發生過外勞就此失蹤的案例。

報導指出,勞動部過去為避免衍生移民問題,才要求外勞滿3年出境1次,但現行移民法已排除外勞在台工作適用移民條件,勞動部因此轉而支持修法。而立法院明天將就此案進行審查。

對此,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祕書長陳素香表示,取消規定後,外勞可以省下數萬元的仲介費,然而官方也必須確保勞動契約及仲介不會藉此剝削外勞。她強調,家庭類外勞目前不適用勞基法,沒有每年特休假權利,很多外勞是藉強制出境趁機返鄉探親,未來若取消,官方應配套立法確保外勞休假權和返鄉權。

根據報導轉述勞動部官員說法,目前外勞申訴機制完整,勞雇雙方可透過契約及協商,保障外勞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