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今(4)天證實,日前接獲檢察總長顏大和替因殺警而在2006年遭判死刑定讞的鄭性澤聲請非常上訴,已分案受理審查。這也是顏大和接任檢察總長以來,為援救死囚首度提起非常上訴。對此,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表達高度肯定,並希望最高法院好好審視鄭案的證據,因為全案疑點實在太多;此外,高榮志也希望顏大和能替另一死囚邱和順也提非常上訴。



鄭性澤在2002年1月5日深夜,與羅武雄等人到台中豐原KTV喝酒,羅不滿坐檯小姐不夠,在包廂開了4槍示威,豐原警分局偵查員蘇憲丕與同仁火速到場,蘇衝入包廂卻身中3槍殉職,支援警力當下朝包廂內開槍壓制,羅被警方擊斃在沙發上,蘇則送醫不治。

殺警嫌犯原本鎖定羅武雄,不料偵訊後,兇手變成當時33歲的鄭性澤。鄭雖一度自白見羅打中蘇一槍,他上前接槍再朝倒地的蘇補2槍,在場同伴也有2人證稱看到鄭開槍,不過,鄭性澤與2名證人事後都翻供,並反控警方刑求逼供,但最高法院不採信,2006年判鄭死刑定讞。

但全案至今疑點重重,包括兇槍掉在羅武雄前方垃圾桶,彈殼落在羅武雄附近,兇槍上也沒有鄭性澤指紋,但確定判決認定,羅武雄在槍戰一開始就被擊斃,鄭性澤在座位開出第1槍,接著穿過走道,對員警再開2槍,遭質疑移動開槍的說法不合理,而當時鄭性澤小腿中彈,走道沒有血跡也是疑點。

對此,高榮志傍晚受訪時表示,今年4/29冤獄平反協會與民間司改會就曾到最高法院檢察署遞狀,希望剛上任檢察總長的顏大和能替鄭性澤提起非常上訴,當時法院還有回函,卻只回應他們提出要求法官迴避的部分,而對於主張自白是遭刑求後取得,應無證據能力的訴求,卻完全沒有回應,當時就覺得很不尋常,結果現在就提出非常上訴。

對於顏大和替鄭性澤提非常上訴,高榮志表達高度肯定,希望最高法院能好好審視證據,因為鄭案的疑點很多,以鄭性澤當時坐在包廂的角度,不太可能開槍射警,冤案的機會相當高。

另外,司改會在8/27也到最高法院檢察署,呼籲顏大和前替另一名死囚邱和順提起非常上訴。高榮志說,邱案跟鄭案基本上都是相同問題,邱和順冤案的可能性比鄭案還高,刑求邱的警察甚至都還判有罪;高榮志希望,顏大和也能替邱和順提起非常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