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於今(30)日頒布屆滿30周年,華隆自救會一早便隨同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吳宜臻、林淑芬於立法院舉行記者會,高喊「勞基法三十而慄,勞工權益在哪裡?」華隆大園廠的拍賣所得高達24.3億,被華隆積欠退休金的退休勞工,每人平均只分配到2200多元,勞工對此表達不滿,除要求修改《勞基法》第28條,擴大工資墊償範圍,也要求行政院長江宜樺以專案處理介入華隆問題,否則自救會3億多的退休金全被政府、銀行和財團吃光。勞動福祉退休司副司長陳惠蓉則承諾,將於10天內回覆自救會訴求。

吳宜臻指出,桃園地方法院在8月26日執行分配拍賣華隆大園廠的所得,一共24.3億新台幣的拍賣所得中,兆豐金控被分配到25%的債權10.5億,全球人壽則拿到40%的債權9.3億,與退休勞工同屬一般債權的遠東集團則拿回100%債權5700萬,甚至連華隆集團旗下的翁大銘的人頭子公司筑瀚也拿回100%的債權250萬,但被華隆公司積欠退休金的827位退休勞工,每人卻只能拿回平均約0.0029%的債權190萬元,平均一人最多只能拿到2200元。

吳宜臻進一步說明,因目前法律只處理積欠6個月的工資,且勞工只是一般債權,無法優先受償,而國家工資墊償基金也沒辦法處理退休金和資遣費,華隆勞工沒有辦法在既有的破產機制中,求償被積欠的退休金和資遣費,使勞工3億多的退休金全被政府、銀行和財團吃乾抹淨,顯示目前「制度還有缺陷」,未能充分保障勞工權益。

林淑芬也表示,根據《勞基法》第28條,因抵押權優先於公司債權,所以公司資產拍賣後,財團可拿走所有資產。「這等於是把弱勢踩在腳下,這也是法令不公平的地方」,因此她主張應修法,讓公司債權應優於抵押權。

華隆自救會會長李翠明則痛批,勞基法已實行30年,卻仍無法幫助遭資方惡意掏空、關廠的貧苦勞工。她提出兩點訴求:第一是修改《勞基法》第28條,將退休金、資遣費納入積欠工資墊償範圍,而非僅是提高勞工債權次序,讓勞工與財團廝殺;第二是要求江宜樺專案處理介入桃園大園廠拍賣所得執行分配,讓所有勞工拿回100%退休金。

李翠明也指出,因退休勞工的債權被巧妙地分成兩股作業,造成自救會成員中只有273人可參與這次拍賣所得分配,63人被排除在外。

自救會成員林翠藹則於現場數度哽咽,她表示,在華隆工廠待那麼多年,病痛纏身,至今去過勞動部好幾趟,只希望能拿回全額退休金,「這樣至少死時還有棺材本,不會給兒女壓力」。

勞動福祉退休司副司長陳惠蓉首先提出回應,她指出,《勞基法》第28和56條目前都在審查中,而勞動部近期也將與金管會討論是否將資遣費、退休金納入墊償範圍,以及相關協商方案,到時將說明墊償期間及金額。

勞動關係司科員顏鈺展則回應,債權憑證尚須法院進一步說明。吳宜臻則繼續質疑,勞動部為主管機管,為何都推給法院?顏鈺展低調說,會再帶回去研議。

然而在林淑芬持續追問,「找義務律師都無法承諾?」、「沒有職權,你來這幹嘛?」,顏鈺展才回應,之前已告知自救會成員可申請勞工權益基金,申請後必會審理。林淑芬進一步質疑,勞動部是否抱持「你來申請我才回應你」的態度。顏解釋,他們不清楚自救會名單,若有名單,他們會處理。

對此,華隆自救會秘書林芸拍桌激動質問,「你們哪裡不清楚?我們去勞動部幾次?」。陳惠蓉則趕緊跳出來緩頰,「我想我們來主動了解,應該沒有關係。」並補充,「若需要律師,勞動基金這邊可以主動提供相關律師費用」。陳惠蓉表示,也許站在經濟部、金管會立場,「工資墊償」或許比較可行,勞動部可再搭配提高抵押權次序。

在自救會、立委和勞動部三方協商下,陳惠蓉承諾將於10天內回覆自救會。自救會則表示,不希望勞動部到時僅以一張公文回應他們,否則將發起更激烈的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