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段宜康連日來在臉書多次發文,大力抨擊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連勝文設於西門町的競選廣告看板多處違法,卻遲遲不拆除。段宜康在昨晚臉書的發文中,更暗示他清楚懸掛連勝文廣告看板的力霸大樓業主名稱。結果,今(11)天上午,再見到那則惹議的廣告看板已不再是連勝文的競選廣告,原來昨晚已悄悄下架。
連勝文上午受訪時表示,競選廣告將照既有步驟及法律規定處理。事實上,該競選廣告在違法的爭議延燒數日後,遲至昨晚才悄悄撤下。連勝文辦公室發言人錢震宇解釋,選在昨晚拆除而非今天的白天,是為了不讓拆除工作影響到交通。
日前媒體報導,連勝文於西門町的一幅8層樓高競選廣告看板,月租高達80萬。錢震宇7日受訪時,表示競選廣告是支持者義務贊助,並強調那是初選廣告文宣,初選後,即未再使用,但該廣告看板持續高掛在原地,錢震宇表示,連團隊會請廠商撤下。
但段宜康在8日的臉書發文指出,若是支持者贊助,也得申報政治獻金;而且國民黨的黨內初選從4月至今已屆滿3個月。若以該地1個月80萬租金行情計算,3個月租金也已達240萬,遠超出法律規定的「企業捐給單一候選人上限的100萬」的規定。段也諷刺地質疑:「違法之外,又是誰那麼大方?」
根據《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條例,除了里長選舉外,其他類型選舉最早能刊登戶外競選廣告的時間,是選前的2個月;而今年9合一選舉投票時間是11月29日,也就是說,最早要到9月底,台北市長參選人才能刊登相關戶外競選廣告。
段宜康昨晚更進一步指出,國民黨黨內初選早在4/19結束,連勝文的廣告卻非法懸掛在那80餘天。連勝文團隊當初解釋該看板是初選前掛上的,初選後「基本上沒有使用」;段則反諷,「看板掛在那兒,就是使用。否則連勝文還要怎麼使用?拿來擤鼻涕嗎?」
針對連勝文團隊稱未撤掉該廣告看板,是廠商的疏忽,無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也曾在臉書諷刺地說:「西門町的超超超超大競選廣告是黨內初選時的文宣,初選後,廠商疏於取下。你看看你看看,是不是跟『連』借人3628萬都會忘記一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