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今(29)日將審查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有立委提案修改第15條,讓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可協同教學,並刪除第18條第4項原先「5歲班需有1人以上為幼兒園教師」的規定。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今日帶領多位教保員在立院外,力挺刪除第18條第4項的規定。總會長陳靜儀表示,這項規定根本就是要消滅教保員,在少子化的情況下,只幫幼教師找到工作,卻讓多數教保員失業,應該開放讓大學學歷的幼教師和教保員自由競爭。

2012年初幼托整合後,托兒所與幼稚園均改名為幼兒園,5歲大班每班至少需1名幼教師,保育員改為教保員,只教3、4歲班,不能獨力帶5歲班。今天立委所提的修正草案中,則計畫將18條第4項「5歲大班每班至少需1名幼教師」的條文刪除。

陳靜儀上午帶領多位教保員在立院外表示,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代表全國3萬名教保員,希望立委能協助讓教保員有工作權,並力挺將18條第4項條文刪除。陳靜儀說,這些教保員本來就具有大學學歷,雖然他們沒有幼教系教師證,但是在經驗上不會輸給剛畢業的幼教師。「這是國家制度問題,不該把制度問題丟到社會上製造社會問題」。

陳靜儀也進一步指出,幼保系和幼教系這兩個體系所培育出來的人才,在大學的修習內容都是一樣的,所以教保員絕對有能力教大班,「幼托整合要犧牲掉他們的工作權,情何以堪」。

現場一名具有7年教學經驗、正在教大班的黃姓教保員表示,幼托整合後,教育部的政策只保障幼教師的工作權,如果不是就讀本科系,只要修師資培訓班即可成為幼教師,但是她從高職到四技,讀了7年幼保系,雖然只有教保員資格,但是一樣受128個學分的專業訓練,卻無法獨力帶大班,是很奇怪的事情。她說,孩子從小班、中班都是她在帶,卻在大班要讓給不熟悉的老師,這會對孩子學習造成斷層。

陳靜儀說,這些大學畢業的教保員在修滿128個學分的幼教幼保課程後,已經具備充分的學能,最重要的是現場經驗和愛心,應該開放讓大學學歷的幼教師和教保員競爭,學校才能為孩子聘到最有實力和經驗的好老師。

陳靜儀說,目前幼教師的培育管道並不暢通,剛畢業取得證照的幼教師,還需要培訓後才能獨力教大班,要讓沒經驗的幼教師取代大學畢業、有10年以上經驗的教保員,不但不合理,也讓孩子的學習品質更沒有保障。

陳靜儀主張,應該開放幼教師和教保員在大學學歷的前提下,自由競爭,幼兒園才能請到最優質的老師,才是全國幼兒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