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26)日審查《藥師法》,由於大法官去年認定該法第11條違憲,判定8月1日起失效,因此立法院再度召開會議審查修正草案,但朝野雙方仍無共識,因此決定將各版本以朝野協商進行處理。不過,中華民國藥師公會認為,國民黨立委蘇清泉提出的版本,會讓藥師「租牌」等借人頭問題更加嚴重,揚言將在6月2日號召5000人上街抗爭。

根據現行條文,藥師法第11規定「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者,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但大法官去年認定此規定違反憲法第15條,因此判定1年內失效,因此今年7月31日後,第11條就無效,但立法院對於該通過哪個版本的修法,仍沒有共識。

經過上午的審查爭議,最後衛環委員會召委徐少萍決議,將《藥師法》第11條的各版本修正草案送出委員會,以朝野協商處理。

不過,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李蜀平今天也赴立法院抗議,他強調,國民黨不分區立委、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蘇清泉,以立委、醫師雙重身分主導修法,置民眾用藥安全於不顧,應該下台以示負責。

蘇清泉提出的版本指出,藥師執業登記以一處為限。但醫事(療)機構間之支援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公益服務,經事先報准者,得於執業登記以外之處所執業。李蜀平認為,若通過蘇清泉的版本,往後藥師可以在執業登記外的處所執業,幾間診所或藥局只要合請1名藥師即可,將導致藥師「租牌」、「人頭」情況更嚴重,藥師也沒辦法管理醫師用藥,將影響民眾用藥安全。

李蜀平說,蘇清泉應下台負責,藥師公會全聯會也不排除號召5000人上凱道抗議。

而根據行政院提出的版本,藥師僅有在遇到「藥癮、傳染病治療、義診、藥事照護、偏遠地區調濟、緊急照護」等5種情況,事先報准後,才能於執業處所外執行業務,藥師公會全聯會則較支持政院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