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運隨機砍人事件造成4死23傷的悲劇,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初步判斷有11位死傷者符合職災的認定,包括2名死者已確認具有勞保的身分,將發給20萬元慰助金;另外,有9名住院的重傷者,職災個管員將持續關心,如住院治療達7日以上,將發給1萬元住院慰助金。

此外,新北工會行善團成員之一的新北市總工會理事長林有盛,昨(23)天下午偕同職業總工會常務理事張萬全、機踏車職業工會理事長羅朝富、副理事長沈金錢、陳永塘等工會領袖,前往會員潘碧珠兒子的機車行,致贈1萬5千元的慰問金,盼其節哀。

勞工局指出,依照「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的規定,只要被保險人在上、下班或出差通勤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均視為職業災害,也就是俗稱的「通勤職災」;勞工局除透過「勞工權益基金」給予職災慰助金,並將協助轉介勞保局申請相關給付。

勞工局解釋,依勞基法相關規定,勞工因遭遇職災而受傷時,雇主應補償相關醫療費用、原領工資,如不幸因職業災害而死亡時,雇主應給與遺屬5個月平均工資喪葬費,以及40個月平均工資死亡補償;勞工局呼籲,如家屬或傷者有任何法令諮詢的需要,亦可多加利用(02)29603456分機6530、6531的義務律師通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