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台糖土地出售給春龍公司的官司,前董事長吳乃仁、台糖資產管理處長劉柏誠遭判處9個月徒刑,並將於26日入獄,劉柏誠義務律師、前台南縣長蘇煥智今(23)天批評,法官做出這樣判決,是因為不瞭解土地開發許可制所致;春龍公司是該土地的開發者,只有春龍才有提出將農業用地改成工業用地的申請權利。

2003年5月承租台糖土地的春龍公司,向台糖表達購地意願。期間,長期贊助前立委洪奇昌的春龍董事長潘忠豪在洪的陪同下前往台糖拜會董事長吳乃仁。10月,吳核定月眉廠的土地出售價格,報經濟部同意備查。12月,吳乃仁卸下董事長職務,離開台糖。2004年4月,因超過6個月未出售,台糖公司進行土地重新鑑價。8月24日,土地公開標售,新任總經理魏巍以先前吳乃仁核定的價格,將土地優先出售給春龍公司。

之後,台中地檢署將吳乃仁、洪奇昌、春龍公司負責人與台糖承辦人員資產處長劉柏誠起訴。官司於2013年經高等法院判決有罪後定讞。但洪奇昌提出再審聲明,2014年3月26日,再審判決洪奇昌無罪,吳乃仁、劉柏誠等判刑9個月,並將於5月26日入間服刑。而劉柏誠則再度委託前台南縣長蘇煥智擔任義務律師提出再審聲請。

幫忙擔任義務辯護律師的蘇煥智表示,再審時,高院確認估價沒有偏低、違法,也沒有收賄;卻對土地為何由租賃改為標售有疑義以及為何不等台糖土地改成工業區後再出售;還有,為何給春龍公司優先承購權?

對此,蘇煥智指出,法官對於「非都市土地開發制度」不瞭解。因為,台糖的土地「霧峰工業區」屬於開發許可制,需要開發者春龍提出申請後,才能開發,即便是土地所有人台糖公司也不能開發。春龍公司經過6年努力才得到內政部同意將該土地變更為工業區。同時,如果不給春龍公司優先承購權,則其他任何人取得土地也沒有用,因為他們都沒有開發的權利。

前立委林濁水也表示,舊任董事長吳乃仁原來批准的案件已經超過時效,為何新任董事長根據舊的規定出售,新任董事長沒事,但原先的董事長吳乃仁卻得坐牢?

劉柏誠則喊冤指出,他從民國52年進台糖,服務40年又9個月;他在93年退休時,董事曾提案聘他為無給職顧問。但退休後第2年居然被認為有圖利他人、背信。他沒有參與估價的任何工作,僅是轉呈者的身份,上面的5位副總與董事長、董事會都沒有事,但草擬本案的人居然會有問題?同一個規定適用的有20多家也都沒有事,顯見中華民國的司法制度應該要檢討。

劉柏誠表示,1、20年來,台糖正業從來沒有賺錢,每年都是靠賣土地挹注虧損,並要求資產處出賣土地。92年8月,當年的營業績效很差,還希望各廠想辦法賣地。

對於法院判決指稱,台糖為何不等未來價格較高時再賣土地?劉柏誠表示,台糖每年賣出的100多公頃土地,都是以市價為基準出賣,他從來沒有看過估價是以未來10年的價格來賣。

蘇煥智也幫劉柏誠的清白喊冤,劉一輩子都在台糖工作,僅買了一棟房子,也因附帶的民事求償被查封。

至於將入獄的吳乃仁現在心情如何?前立委林濁水、洪奇昌表示,他對司法絕望,吳乃仁一向是以從容、豁達的方式面對司法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