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出境就學限制多,立法院今(20)日三讀通過《兵役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刪除「出境就學不得逾徵兵及齡(19歲)之年12月31 日」的規定,改為「役男申請出境至國外就學者,應取得國外學校入學許可」即可。

根據現行《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申請有許多限制。而新修法條文,將原訂的「役男取得國外大專校院入學許可者,其就學不得逾徵兵及齡之年12月31日」刪除,役男申請至外國或中國就學者,只要取得國外學校入學許可,或教育部採認的中國大學校院正式學歷學校及科系入學許可。

不過,該法仍維持役男出國就學最高年齡的限制,大學以下學歷至24歲,碩士班至27歲,博士班至30歲。但大學學制超過4年者,每增加1年,得延長就學最高年齡1年,其畢業後接續就讀碩士班、博士班者,均得順延就學最高年齡,其博士班就讀最高年齡以33歲為限。

另配合放寬出境就學限制相關規定,原定役男出境返國停留時間不得超過2個月,修正條文則放寬至不得超過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