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秘書長李四川今(19)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中表示,有4名內閣成員曾擁有外國永久居留權,但目前「均不具有」。但民進黨立委邱議瑩透露,國發會主委管中閔也說過自己的綠卡已失效,但他卻不在行政院公布的名單內。她質疑,目前《國籍法》並未修法規定政務官不可具有外國永久居留權,因此即使閣員騙人,也沒辦法根據法令懲處相關人員。

李四川今天指出,有4名閣員曾擁有外國永久居留權,在邱議瑩的要求下,他說明,政務委員蔣丙煌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已在1991年放棄,並辦好手續;經濟部長張家祝也是因1979、1980年在美國工作,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但已超過1年沒使用,算自動失效;文化部長龍應台及故宮博物院院長馮明珠則是擁有香港永久居留權,但在2012年已辦好放棄手續。

不過,邱議瑩詢問,行政院是否曾清查相關資料?李四川回應,內閣成員上任時皆需具結有無外國永久居留權;邱議瑩追問,「那管中閔呢?孫立群呢?」李四川表示,根據行政院人事總處具結的狀況,這2人皆沒有永久居留權。

對此,邱議瑩指出,「那他說謊」,因為管中閔上週才告訴民進黨立委陳其邁,他的綠卡也已自動失效。她質疑,在《國籍法》第20條僅規定有雙重國籍者不得擔任公職外,並未規範外國永久居留權的部分,因此在尚未修法前,雖然行政院要求政務官不得擁有外國永久居留權,但即使閣員具結時說謊,也沒有法令可懲罰,具結毫無法律效力。

李四川則表示,若具結不實,閣員要負責任。但他也坦承,法律確實沒有限制有永久居留權的人不可以擔任公職,現有制度觀感確實不好,因此他尊重修法。

內政部長陳威仁則認為,他贊成修法加入擁有外國永久居留權者不得擔任政務官的規範,但不贊成普遍性公職都被限制,因為可能會阻擋政府延攬優秀人才。至於這項規範對總統適不適用,陳威仁僅說,「這個可以討論」。但針對綠卡失效規定一事,陳威仁說,他不清楚綠卡規定,不便說明,「我怎麼會了解外國規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