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婿趙建銘捲入台開內線交易案,台灣高等法院今(16)日上午更三審宣判,輕判趙建銘4年徒刑,併科罰金2500萬元。據合議庭的判決理由指出,趙建銘等人涉犯的內線案,犯罪所得未逾1億元,不構成違反證交法「加重內線交易罪」,因此從輕判刑,全案還可再上訴。

該案纏訟至今近8年,趙家父子的刑度首次獲得大幅減輕,輕判4年徒刑,併科罰金2500萬元;趙建銘之父趙玉柱判4年8月徒刑,併科罰金2500萬元;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判刑4年,併科罰金6000萬元;前台開公司董事長蘇德建則被判3年4月徒刑,併科罰金3000萬元。

趙建銘於2005年參加飯局時,獲前台開董事長蘇德建透露內線消息,趙建銘因此和父親趙玉柱利用母親的帳戶大量買進台開股票,2006年,趙家父子、蘇德建、游世一等人,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遭檢察官起訴。

該案於一審時,被認定犯罪所得未達1億元,趙建銘遭判處6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3000萬元;趙玉柱8年4月徒刑,併科罰金3000萬元;游世一及蘇德建均被判4年3月徒刑。

2011年5月更二審,認定全案犯罪金額達1億1600萬元,改判趙建銘7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趙玉柱被判刑8年6月、併科罰金3000萬元;游世一被判刑7年2月、併科罰金6000萬元;蘇德建遭判刑7年2月,併科罰金3000萬元。

但今天進行更三審宣判,合議庭認定趙家父子的犯罪金額只有417萬餘元,並非更二審所指的1億1600萬元,而且趙建銘等人無犯意聯絡,再考量嫌犯已繳交犯罪所得且態度良好,因此全部改輕判。

台開內線交易案是扁家人在陳水扁執政時期首件遭法辦的案件,趙建銘父子在歷審都被判有罪,而最高法院3度撤銷發回更審的主要理由,都在於犯罪所得的計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