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記者傅東森、苑裡「反瘋車自救會」副會長葉丁貴的兒子葉天鴻,去年在臉書上轉貼苗栗縣長劉政鴻靈堂合成圖像,遭到劉政鴻以公然侮辱提告,苗栗地方法院在4月中旬一審宣判無罪後,苗栗地院檢察署檢察官在上週四(8日)提出上訴。對此,傅東森今(14)日下午受訪時表示,此案一審判決出來,司法已經給了交代,「劉政鴻提起上訴,根本就是要讓法院再打他臉一次」。

劉政鴻去年7月趁著反大埔徵收案民眾北上抗議時,強拆張藥房等4戶房屋,引發傅東森的不滿,並且在臉書上合成轉貼劉政鴻靈堂的照片2張。照片發出後,引起更多網友轉傳,包含葉天鴻在內共多達1000多人轉貼分享,遭到劉政鴻以公然侮辱提告。

苗栗地院於今年4月中旬一審宣判無罪後,苗栗地院檢察署檢察官在8日提出上訴,傅東森今日受訪時表示,這很明顯就是劉政鴻對於一審判決很不服氣,因此授意檢察官提起上訴;他說,他不了解劉政鴻到底要的是什麼,是要捍衛自己的名譽嗎?

傅東森說,此事一審判決後,就應該畫下句點,但是檢察官提上訴後,媒體勢必又會再持續報導,爭議不會停止,只會繼續延燒。他說,訴訟過程那麼長,可能會拖到年底,「官司大概到他(指劉政鴻)卸任後都還在進行中,我已經不想陪他玩這個遊戲了」。

接著,傅東森表示,下次開庭就會移到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去,他也會帶著「公民陪審團」到庭旁聽,順便利用這次機會讓台灣的公民知道,只要市政府出現濫訴的行為,公民都應該第一線參與,捍衛人民的公平與正義。接著他諷刺地說,「劉政鴻大概是基督徒吧,人家打了他的右臉,他還要獻出他的左臉讓人家再打一次」。

傅東森的辯護律師曾威凱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他覺得這件事情很荒謬,苗栗地院對此案已經解釋的非常清楚,認為劉政鴻身為民選首長,本來就應該受公眾檢視,被告內容是「可受公評之事」,像傅東森所做的這種諷刺性的、尖酸刻薄的言論皆屬言論自由,而這才是言論自由特別需要保障的範圍跟重點。

曾威凱進一步解釋,言論自由不是只有擁護政府的言論,應該是保障對政府有不同意見的看法。對於檢察官提起上訴,曾威凱說他感到很遺憾,如果此案到一審判決為止就算了,如果堅持要上訴,他也絕對奉陪,「我們甚至非常歡迎本案件中的被害人劉政鴻縣長,自己當面到庭上來陳述自己如何被誹謗;他如果覺得自己名譽受損,那麼就應該積極到庭上澄清,捍衛自己的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