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電子收費系統實施至今,上百名收費員仍處於失業狀態,針對收費員轉置工作,交通部長葉匡時今(28)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承諾,6月底前一定會完成所有的轉置工作,否則會依合約對遠通日罰50萬。不過,由於立委要求嚴懲,遠通電收總經理張永昌則強硬表示,ETC是交通部與遠通的BOT合約,一切要依遊戲規則,不是誰說罰50萬就罰50萬、罰100萬就罰100萬,讓葉匡時當場很尷尬。

葉匡時今天到立法院進行「國道收費員轉置工作進度暨ETC資訊安全及個資安全防護」專案報告。交通部的報告指出,國道全面電子收費4個月,941名收費員中,接受轉職補償金的486人,選擇工作轉置的有455人,截至4月23日為止,已轉置錄取的有224人,剩231人沒有工作。

此外,報告還寫明,收費員轉置有「「職缺資格門檻過高」、「收費員暫無就業計畫」、「適應不同職場文化」、「釋放職缺無法滿足需求」等狀況,但交通部已要求遠通提供門市及業務專屬職缺30個,交通部也將釋出103個約聘職。

不過,民進黨立委蔡其昌批評,交通部的報告「大有問題」,雖然報告中強調已轉置224人,但遠通網頁寫明媒合成功196人,高公局上週發布的新聞稿也只有153人。他更指出,截至3月1日為止媒合成功150人,125人報到,但到4月仍在職的只有84人,不到目標的18%,蔡其昌抨擊,「這叫轉置嗎?這是灌水的數字!」

葉匡時也說明,他認為的「轉置」是安排收費員找到工作,之後他們也還留在那,因此「這不叫媒合成功」,他會要高公局前往了解。但蔡其昌不滿表示,交通部的報告還寫「已達成」224人,但事實上仍有371人尚待轉置,「這叫欺騙!」而且離目標的6月底剩約2個月,轉置成功的卻僅有18%,動作實在太慢。葉匡時回應,「重點是6月底一定要達成」,民進黨立委葉宜津也指出,轉置不是媒合成功就算了,合約還有要求要在職「5年」。

另外,民進黨立委李昆澤也說,離期限只剩2個月,交通部卻一再寬容遠通,根本是打假球、真放水,若6月底沒達成全員轉置,應該嚴懲遠通,高公局長也得下台。葉匡時則承諾,若遠通6月30日前沒達到目標,會按日對遠通開罰50萬元。但在一旁備詢的張永昌卻說,ETC要按合約來,不是誰說罰50萬、罰100萬就罰的,要依遊戲規則。葉匡時則連忙補充,交通部會依合約堅持立場,相信以遠通集團的規模,應可完成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