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佔領行政院行動滿1個月,截至目前為止,僅有民眾遭警方依法處置,但當天造成民眾流血受醫的警察卻一個也沒被調查懲處。不滿國家實施暴力卻不需被追究的太陽花學運義務律師團及司改會,今(25)天下午帶領18名在324當天被警察攻擊受傷的民眾,向台北地方法院正式遞狀控告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台北市警局長黃昇勇、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及不特定施暴員警,涉重傷害與傷害等罪。

為了追究行政院及警政署的責任,18位民眾今天站出來控告江宜樺等人,黃姓民眾在現場出示驗傷單,證明他被警察攻擊造成腦震盪、牙齒斷裂。他指出,324當天他欲離開抗議現場途中,在手無寸鐵、未反抗的情形下,受北平東路與林森南路交岔口集結的鎮暴警察,手持警盾、警棍等警械器具,攻擊他的頭部、腹部及鼠膝部。同時,施暴過程中,他還聽到鎮暴警察說出「揍乎依死!」

另一名陳姓同學則是在行政院內靜坐時,遭警察抬起,並用盾牌猛敲雙腳,還用警棍朝頭部、臉部揮擊,並不時傳出「打死你」、「X你娘」、「看你下次還敢不敢」等話語。之後,他無力倒在地上時,還有警察說「自己站起來,否則告你妨礙公務」,還持續毆打他,導致陳同學有頭部鈍挫傷、臉部擦挫傷、雙手掌擦挫傷、雙膝擦挫傷及頭痛等傷勢。

律師顧立雄指出,截至目前為止,義務律師團受到60多位民眾與學生的委託,開始追究國家暴力,將陸續分別對施暴的公務員與背後指揮、下令的高層,提出刑事自訴與國家賠償訴訟。他表示,在檢方獲准保全證據後,先彙整出18名受害人的資料提自訴。

除了今天提告的民眾外,在學運中遭警方打到頭破血流的國中老師林明慧,因獲准聲請保全警方蒐證資料,他也將提出行政訴訟索賠;而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被警察打頭導至抽搐的牙醫師王心愷,昨天已提出自訴,控告江宜樺、方仰寧等人涉犯殺人未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