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豬價遭不肖業者哄抬,公平交易委員會今(26)日對業者祭出首宗處分,以集體罷市、聯合不進場採購導致民眾買不到新鮮溫體豬肉,已違反公平交易法,對屏東家畜公會開罰新台幣30萬元。而對此,中華民國家畜肉類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袁仁琦出面喊冤,並表示將提出申訴。

公平會指出,屏東縣肉品批發市場每日於下午1時拍賣前公告次日毛豬調度數量,屏東家畜公會所屬會員及冷凍廠等承銷人均參考公告數量,以決定次日採購數量。今年1月25日,屏東家畜公會以屏東縣肉品批發市場毛豬供應頭數不足為由,請會員在隔日不要進場交易。對此,公平會認定屬於不正當的聯合行為,以違反公平交易法開罰。

經公平會調查,屏東縣肉品批發市場25日公告隔日毛豬調度數量為1789頭,當日在場的屏東家畜公會所屬50多名會員認為太少,雙方意見不合,又協商未果,屏東家畜公會理事長便自行在拍賣館提議表示「請本公會會員1月26日不要進場標購豬隻」,並獲得在場的50多名會員鼓掌同意。

公平會表示,由於1月26日原本為營業日,但在屏東家畜公會呼籲聯合不進場的情況下,承銷會員集體響應罷市。由於各會員並非自行決定是否進場購買毛豬,可認定屏東家畜公會已構成促使他事業參與聯合的行為。

公平會也指出,屏東縣僅有1家肉品批發市場,屏東家畜公會所屬會員的承銷人已占屏東縣肉品批發市場整體購買毛豬量的7至8成,集體不進場勢必導致屏東肉品批發市場無法正常運作,已有限制競爭之虞。

此外,公平會表示,屏東縣肉品批發市場、屏東家畜公會、屏東縣養豬協會及屏東縣政府4方早已於去年12月16日共同協議今年26日不休市,且屏東家畜公會所屬的中華民國家畜肉類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在豬隻調配數量的設定過程中,並非無任何表達意見的空間,但屏東家畜公會卻仍以協商不成為由,片面決定於營業日集體罷市,導致豬農無從販賣擬拍賣的豬隻,而消費者也無豬肉可買,此聯合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9條第4款規定,處以新台幣30萬元罰鍰。

對於被開罰30萬元,中華民國家畜肉類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袁仁琦表示,「公會會費都收不齊了,怎麼繳30萬元?」他也表示,他們沒買豬、沒賣豬肉,也沒賺錢,遭罰30萬元很不合理,將會提出申訴。

袁仁琦稱,「我們也是受害者!今天排多少豬,肉商都要照單全收,難道連發聲權利都沒有嗎?」

袁仁琦也表示,豬商並未因此得利,反而因此沒收入,且公會會員不進場買豬,並不是經過開會的決議,並不構成聯合行為;而他也認為,公會此舉是在為消費者出氣,並協助消費者爭取合理的價格,這樣罰沒有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