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年前決定不對大埔案上訴後,另一被告苗栗縣政府也未在上訴最後期限昨(5)日內,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上訴,故全案針對內政部和苗栗縣政府確定敗訴。而內政部雖敗訴,仍表示無法返還土地,對此,張藥房等4勝訴戶依然提起上訴,要求「原地重建」,目前仍在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苗栗縣政府行政處長何文德今(6)日指出,此案被告是內政部,而苗栗縣政府是「參加人」,雖可獨立提出上訴,但基於尊重內政部長官決議,直到期限截止前都未提出。至於大埔拆遷戶繼續上訴一事,何文德表示,縣府的立場始終一致,「尊重內政部指示辦理」。

大埔勝訴戶表示,上訴是為堅持要原地原屋重建。



不過更一審判決只針對徵收建物認定違法,土地部分因為已經作為道路使用,法官判定無法返還。對此,拒遷勝訴戶之一的朱炳坤表示,「堅持要原地原屋重建,斑馬線重新畫過,是很容易解決的問題」,因此儘管獲得勝訴,仍然透過律師提出上訴。



4勝訴戶律師詹順貴表示,上訴內容除主張張藥房等4戶的土地應返還,其餘19戶農地重劃集中已領取補償金,法官以違反誠信原則判決敗訴部分,也一併上訴,要求政府原地返還。
詹順貴指出,法律訴訟上可就個別土地進行切割,但整個徵收案的程序審查是一體的,既然政府對大埔4戶徵收建物是違法,就應當把土地還給人民;而

對於苗縣政府未提出上訴,詹順貴說「這是正確的決定」。

張藥房長子張元豪強調,最終希望就是原屋原地重建,雖然循司法途徑,時間會很漫長,仍會繼續堅持下去。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今(6)日受訪時表示,尊重勝訴戶的意見,一切靜待司法判決。
他說,即使住戶上訴後,雙方也可以繼續協調,內政部不會關閉協商大門,但也會尊重原告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