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釣行動委員會今(27)日前往位於北京的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控告日本政府去年撞毀保釣船,要求日本政府賠償,不過,中國最高法院並未受理該案,並要求香港保釣人士另外找「相關部門」處理。

香港保釣行動委員會主席羅就和前主席陳妙德26日前往北京,並在今天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訴訟狀,控告日本政府去年撞毀保釣船「啟豐二號」及非法扣押船員,要求日方賠償45萬元人民幣(約台幣100萬元)的船隻毀損費和1.65億元人民幣(約台幣6.5億元)的船員精神損失。

羅就表示,日方在釣魚島抓捕他們是非法行為,但中國最高法院的法官不接受他們的控訴,還要求他們另找「相關部門」處理,並且說「不方便透露」應該找哪些部門,請他們自行諮詢律師意見。

羅就對此十分不滿,根據香港媒體報導,他對記者說,此案「如果到日本提訴,肯定能獲法院受理」,但這樣等於變相承認了日本對釣魚島的主權,他說,如果北京認為釣魚台是中國領土,司法部門就應該受理此案。

去年8月15日,香港保釣委成員搭乘「啟豐2號」進入釣魚台宣示主權,其後被日本方面逮捕,「啟豐2號」被撞損毀,香港保釣委計畫向北京法院控告日本非法扣押及撞毀「啟豐2號」,企圖凸顯中國對釣魚台的主權。

但香港保釣人士多屬於泛民主派政治陣營,親北京陣營認為他們敵視北京政府,事實上,這是香港保釣人士第2次被中國最高法拒絕起訴申請,去年登島被扣後不久,9月時羅就曾到北京提訴,同樣沒有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