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黃富源今(27)日在立法院答覆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詢時表示,今年公務員年終獎金為1.5個月,已將公務員年終獎金辦法送立法院核備。銓敘部長張哲琛補充指出,公務員合計年終獎金與考績獎金最高可領2.5個月,最少1.5個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續審總預算,邀請黃富源和張哲琛到立法院備詢,做了以上答覆。

張哲琛表示,公務員年終獎金固定是1.5個月,此外,還要看個人考績,甲等1個月、乙等0.5個月、丙等則沒有考績獎金,合計最高可領2.5個月。此外,若本薪已達到最高級者,可加晉年功薪,考績獎金還可以再加發1個月,即公務人員今年年終最高可以領到3.5個月。

張哲琛說,針對考績制度流於形式,他和黃富源已「道德勸說」各機關單位,明確限制甲等比例不能超過75%,而且考績法修正草案已將甲等比例降為65%。但賴士葆認為還有檢討空間,希望公務員能共體時艱,建議考績甲等比例改到6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