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今(7)日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上,指出市面上有許多洗衣清潔劑的商品,標榜環保,卻並未取得環保署認證的環保標章,而是自行製作,藉此魚目混珠來行銷,環保署對這些「漂綠商品」卻束手無策。環保署長沈世宏則答詢說,未來會於正在研擬中的《資源循環利用法》中明確規定,必須取得環保標章才能標榜是「環保商品」,違者可予罰款處分。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審查環保署明年度預算,好幾位立委如國民黨立委蘇清泉,都痛批食品安全的問題連環爆,衛福部食品GMP認證、農委會CAS接連崩壞,就連環保署的環保標章認證也有問題。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進一步指出,市售有些洗衣清潔劑品牌,並未取得環保標章認證,卻「環保、天然、有機,隨便講」,並自行製作環保產品標章,譬如說綠葉標章,讓民眾難以分辨,環保署竟拿這些「漂綠商品」毫無辦法。
環保署長沈世宏答詢時坦承,目前環保標章是採取廠商志願式地申請登記制度,沒有法令規範及懲處。至於廠商魚目混珠的作法,未來會在研擬中的《資源循環利用法》明訂,必須取得環保標章才能標榜是環保商品,違反可予以處分罰款。
環保署管考處長蕭慧娟則強調,目前獲環保署認證環保標章的洗衣清潔劑只有17款,除了要名列的產品內容必須檢驗合格,還要實地工廠查核符合規範,才會發給環保標章。
目前環保署已將現行《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2法整併,完成《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