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副總經理陳布燦今(31)日上午指出,2000年台電與中國核工集團簽署合作備忘錄,將中國甘肅作為蘭嶼核廢料遷移的最終去處之後,這2年已重啟合作,上個月更正式派人和中國接洽,雙方對高、低放射性核廢料貯存的合作,都有相當的意願,首先要進行電力公司與電力公司之間的技術協商,後續則需要兩岸政府部門的談判才能實行。
經濟部長張家祝日前證實台灣曾和中國簽訂備忘錄,擬將核廢料移往甘肅貯存。對於這個備受關切的問題,台電公司副總經理陳布燦今天在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答詢時說明,2000年與中國簽署備忘錄之後,因政黨輪替兩岸關係一度緊張而中斷進一步的洽談,這2年已重啟合作,上個月更正式派人和中國接洽,雙方對高、低放射性核廢料貯存的合作,都有相當的意願。
陳布燦並指出,與中國核工集團合作,不只是洽談低放射性核廢料遷移,高放射性核廢料也在討論項目裡。但原能會主委蔡春鴻也補充表示,核廢料不論境內境外遷移,都還得經過原能會核准,而原能會對境內外貯存場址都不預設立場,台電和經濟部才是權責機構,原能會只負責評估是否符合安全管制。
此外,民進黨立委何欣純質詢時指出,核四廠的安全監督委員會近2年都編列新台幣35萬元預算,依作業條例需每3個月召開一次會議,但第6屆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今年只在9月開了1次會議。她痛批原能會執行率超級低,嚴重失職、浪費公帑。
但蔡春鴻表示,這是因為組織改造時人事聘任的進程延宕,才有這個問題,預定12月再召開一次監委會;至於核能安全的把關,絕對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