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今(26)日下午2點,開庭審理國民黨對立法院長王金平假處分的抗告案。以許英傑為首替王金平辯護的7人律師團,與陳明、李永裕、林合民組成的國民黨委任律師團,激辯了整整3小時。對司法權能否介入政黨自治,尤其抱持迥異的見解。林合民主張政黨是一種結社,可依社規開除社員,但許英傑指稱國民黨考紀會是黑箱組織,處分程序並不民主、公平,法院應介入處理。許英傑更指出,若國民黨抗告成功,王金平被撤銷黨籍後主持的國會議事還有沒有效力,是個可能導致重大憲政危機的問題。

針對此抗告案,國民黨委任律師林合民在庭上首先指出,王金平聲請假處分,是為了保全立委的資格,但立委是公法所賦予的身分,不符合私權的保障範圍,他直指王金平根本是用錯法律救濟途徑,聲請假處分既無效力,也沒必要,要打官司也該改打行政訴訟。

林合民也主張,司法權不能介入政黨的自治空間進行審查,因為政黨是一種結社,本來就可以根據社內紀律開除社員,而憲法釋字第331條也指出,立委喪失黨籍時,同時就喪失立委資格。林合民說,這種方式算是補足選罷法的不足,在難以罷免不適任立委的條件下,讓當事人負起政治責任。

林合民更表示,王金平主張無法擔任立委是不可回復的損害,但反過來看,國民黨無法順利施行黨紀,並讓人遞補王金平的位子,也是一種損害,而且國民黨的黨譽因王金平而受到傷害,可能在選舉時造成票數上的損失。

李永裕則補充表示,政黨在憲法上有它特別的任務和意義,所以開除一個黨員,跟一間公司開除一個職員有所不同,政黨有它成立的宗旨和目的,就像今天若有以環保為號召,或以勞工權為號召的政黨,黨員作出不符環保精神或違反勞工權的事情,黨當然可以開除他。

李永裕更引2010年台南市議員選舉的例子,指出國民黨當時為了黨員跑票的事情,一口氣就開除10位黨員,儘管在台南市議會裡只剩3席也在所不惜,可見國民黨是真的有決心要貫徹黨紀。

李永裕強調,外界都說此案是馬王政爭,但學法律的人不能這樣看,他認為重點是要釐清政黨的定位。

輪到陳明作出陳述時,他帶著一絲激動情緒,表示自己不能忍受顛倒是非黑白的事情:一個關說的院長,怎能理直氣壯說自己是撤銷黨籍之下的被害人?陳明指出,王金平當初打電話給檢察長陳守煌,不只是「提醒不要濫權上訴」的通例,因為陳守煌日前接受「新聞面對面」電視節目裡新北市議員陳明義call-out時,就承認了王金平在電話裡,確實提到柯建銘的名字。

陳明強調,任何人企圖影響任何案件的結果就是不好的,行為人應該承擔後果,司法對此也該作出適當裁判,人民才能繼續信賴司法。

王金平委任律師許英傑針對此案是否適用假處分的問題,表示「有權利,就有救濟」,儘管國民黨已認定王金平確實關說,這個部分卻尚有爭議,而只要有爭議,就滿足聲請假處分的要件。許英傑也指出,王金平的權利應受私法保障,因為民法對人民團體的相關規定裡,要求在團體章程中載明成員的權利,而國民黨黨章第8條就符合規定,寫出了黨員享有的權利。

許英傑也強調,當前的現實是加入政黨的人民比較能得到從政的機會,所以剝奪黨籍,也剝奪了相當的參政權。

許英傑也針對李永裕舉出的環保黨、勞工黨等例作出反駁,表示若以環保為號召的政黨,以「衣著不清潔」這種不合理的理由就開除黨員,難道不能受到公評,放任「家法」處理?

許英傑更指出,黨譽不是不可回復的,法人非自然人,名譽上的損害不會招致精神上的痛苦,國民黨用損害黨譽的理由來主張王金平必須撤銷黨籍,是恣意濫用裁判權,許英傑更以涉貪的國民黨員林益世、賴素如沒有被撤銷黨籍一事來反擊,詰問這又要怎麼說?他更指出,以往國民黨撤銷黨員資格的例子,多半是基於刑事案件,而且都等訴訟確定後才作出裁定,這次卻如此急迫地撤銷王金平的黨籍。

至於國民黨也主張,王金平對黨造成「辜負選民期待、失去選票甚至政權」的損害,許英傑表示,這是政治議題,不能跟此案混為一談。許英傑也不同意林合民將撤銷黨籍當作補足選罷法的方式,因為「法有問題,要由法去處理,而非『我』去處理,否則就是人治。」

許英傑更直指國民黨考紀會是黑箱組織,因為考紀會成員由黨主席指派,名單更是秘密。他也藉國民黨律師團提出的1978年到1988年,日本共產黨員袴田里見一案反駁,表示國民黨委任律師在翻譯日文的時候斷章取義,才會主張法院不干涉政黨自治,是和國際法庭接軌的作為;但若完整瞭解袴田里見的案子,會發現東京高等裁判所、日本最高裁判所的見解都指出,若政黨內部的制裁處分,沒有遵守憲法所規範的民主公正程序時,法院得以介入審查,何況就算王金平以黨內的申訴程序進行權利救濟,根據國民黨黨規,也不會停止處分。

許英傑最後質疑,國民黨若抗告成功,等於推翻假處分成立的原裁定,那麼從王金平9月11日被撤銷黨籍到抗告成功的期間,由王金平主持的國會議事又還有沒有效力?因此他強調,國民黨要是抗告成功,恐怕會導致重大的憲政危機。

針對今天的合議庭,法官魏麗娟並未宣布何時宣判結果或再次開庭,只要求國民黨律師團補上與國民黨黨章相關的文件,而陳明承諾明天會盡快補件。

魏麗娟最後更展開一段溫情訓話,表示兩造的法律攻防都盡力了,也很專業,但不妨思考更圓滿的解決方式,因為訴訟不是處理糾紛的唯一方法,和解也是一個方法,讓事情迅速、圓滿的解決才是民事訴訟法的最高精神,也符合世界潮流。

王金平委任律師之一許英傑。圖2-2:王立柔/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