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近日苗栗苑裡設置風力發電機所引發的種種爭議,經濟部能源局於昨(20)日下午針對「風力機設置適當距離規劃政策」,舉辦「實驗性」聽證會。苑裡反瘋車自救會和與會的其他民間代表,均質疑這場「實驗性」聽證會的法律效力和程序問題,並表示主辦單位「根本搞不清楚自己在開什麼會」。會議的前半場都在討論程序問題,一直到後半場才開始討論「風機」相關的問題和政策。

該會議上半場,自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等代表,便針對本場會議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據和程序提出質疑,環境法律人成員林仁惠指出,本次會議一直到會議前3天才行文通知,如果連行政程序法第55條上,最基本的通知當事人都沒有做到,請問會議要如何進行?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專員李墨堂也從「資訊公開」和程序的角度來質疑會議的正當性。

代表能源局的與會主席則強調,本場會議是能源局,經由總統府人權咨詢委員會授權所辦理的「實驗性」聽證會,雖然沒有行政程序法依據,但是會議的進行以行政程序法為基礎來進行。

中途,律師林三加甚至提出動議要延期討論,希望本場會議可以成為聽證會前的預備聽證會。代表能源局的主席為了使會議有效進行,將會議定調為沒有法律效力的咨詢會議。

下半場會議時,則由產業代表、自救會和其他民間代表輪流上台表達意見,主要針對程序問題和擴大民眾參與方面進行討論,與會來賓在綠能、風機的推動上有相當高的共識,不過,主要爭論點則為風機在台灣具體實行的情況。苑裡自救會成員葉天鴻就說,他們反對的的不是綠能,只是希望他們的生活不被(噪音)影響。

至於風機的「安全距離」方面,永傳能源專案經理曾葳葳說,自救會引用許多美國的案例,其實並沒有針對「安全距離」的相關規定。對此,林三加律師則持反對意見,他說,根據美國學者Nina Pierpont的研究,人和風機距離的合理距離應該是2公里,另外,他表示,台灣居住情況為住商混合,所以比起許多歐洲國家的例子,應該要考慮更多。

台灣風能協會成員康依倫則表示,「我們應該來討論如何解噪音影響的問題,而不是打壓英華威」,難道要打垮了英華威,留台電來負責台灣的風力發電嗎?

在第二輪的意見交換中,林三加進一步說到,他認為聽證是解決目前台灣民主的唯一之道,應該要廣泛蒐集民眾意見、咨詢在地民眾,並做健康影響評估。並且增加會議中民眾的發言時間。李墨堂則提到會議中「資訊揭露」的重要性,他說,能源局的報告既然是專家建議,就應該要告知是哪些專家建議,而各個指標又是如何計算等等。他說,會議要提前1個月公布、通知,且要有上網以外的方式來讓不能上網的鄉親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