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昨(6)日宣告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作旅館營業未環評違法,要求悠活全區停止營業。屏東縣政府今(7)日表示,縣府保障合法經營,今天會去悠活公告第1、2區外不得違法營業。而悠活今天仍照常營運,悠活總經理劉秀美表示,明(8)日上午將在台北召開記者會,捍衛合法權益。

環保署昨天下午邀集屏東縣政府、內政部營建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等相關單位討論悠活案的處理方式,環保署對外宣布結論表示,悠活最早作集合住宅使用免環評,但作為旅館使用則必須環評,因此目前的營業是違法行為,將要求屏東縣政府命其停止營業。



屏東縣副縣長鍾佳濱今天表示,環保署的會議確認悠活全區於1995年至1997年間的建築執照、使用執照是合法,當時悠活仍作為集合住宅使用,因此依規定不須經過環評。

鍾佳濱進一步指出,悠活第1、2區領有墾管處2006年核發的旅館使用執照,並向縣政府登記為旅館使用,「屏東縣政府的原則就是取締非法、保障合法」。

他強調,縣府今天已派員前往悠活重申並公告,悠活於1、2區以外的區域不得進行違法的旅館經營行為。



對於環保署要求全區停止營業,鍾佳濱說,環保署在昨天的會議上主張,當年墾管處核發給悠活的旅館使用執照「自始無效」,而該案的建管權在墾管處。

他強調,縣府將視中央各部會有一致見解後,配合墾管處統一辦理。

鍾佳濱解釋,悠活的旅館使用執照尚未註銷前,1、2區經營旅館是合法的,至於3至6區則仍為集合住宅的使用執照,因此如果3至6區的作旅館使用,縣府可以裁罰。核發旅館使用執照的

墾管處表示,將等環保署的公文到達後,再取消悠活1、2區的旅館使用執照。

面對環保署要求全區停業,悠活表示,高層今天已經召開應變會議,並且將在明天於台大校友會館召開記者會說明。劉秀美說,悠活針對近日媒體對於墾丁悠活渡假村環評等問題,彙整並搜尋相關檔案與資料後,發現部分報導與事實有諸多不符,明天將會在記者會中清楚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