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立委吳育仁擬提案,要求經核定公告的責任制工作,須經工會同意才能適用;勞委會也說,將儘快提責任制修法條文。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吳育仁表示,勞動基準法84條之1(責任制)是為工時安排保留彈性,卻常遭濫用,過勞事件頻傳,勞委會應設法逐步檢討、全面廢除。但在廢除前,應有折衷作法,經核定公告認可的責任制工作,仍須經工會同意,若無工會則經勞資會議同意,才可適用。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條件處科長李怡萱受訪時表示,外界一直有檢討責任制聲音,但要一步到位、完全廢除有困難。

她說,勞委會經多次開會後已達共識,責任制現階段仍有存在必要,未來可修法增訂責任制工時「經由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程序;國定假日與女性夜間工作規定回歸勞基法一般規定;例假以「2週內2日」方式排定;且應考量勞工健康並兼顧事業單位,明訂正常工時及延長工時時數上限。

李怡萱表示,責任制為勞委會今年重點檢討項目之一,將儘快提出修法條文,並檢討核定公告項目。民國103年1月1日起,醫療保健服務業將全面回歸正常工時,改善血汗醫院狀況,希望讓醫療工作環境獲得改善。

不過,國民黨籍立委蘇清泉說,按勞委會規劃,未來醫院急診室、手術室、恢復室、加護病房、器官移植小組等醫療單位,都可能出現人力問題,「醫院非工廠」,人命不能輕忽,盼勞委會另訂折衷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