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江宜樺今(25)日表示,目前核四廠的1號機已接近完工,正在進行試營運測試,但在立法院還未提出公投議案經中央選舉委員會審議完成、付諸實行前,核四將如期繼續施工、測試,以已編列的工程款預算支應,但已送出的核四追加預算117億,經過政院內部討論後,在核四公投之前,將建請國會先不進行審議;依據公投法規定所需時程,目前預估最快會是在今年7、8月舉行,他也強調,核四停建與否的公投將會是全國性,將在這會期內由黨籍立委提出。

江宜樺表示,有關核四公投的議題是在新內閣上路以後才開始密集溝通討論,並在檢視社會意見和氛圍之後,覺得這是攸關全國人民生命安全以及國家未來經濟發展的重大事件,有必要透過公民投票的方式,做一個正當性的最後決定,「這也就是我一再強調的創新與變革,用新角度、新思維、新方法突破現狀、解決問題,讓國家能夠繼續向前行。」

江宜樺指出,一旦立法院有關核四停建的公投議案提出,並通過院會核定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後,中選會將安排1至6個月的審議期間,以及最後的公民投票時間,據估計,如果黨籍立委在這會期提案,應該在立院這會期結束後,大約7、8月間成案,屆時就可以舉行公投。

但江宜樺也強調,在此之前,行政院將針對台電核四廠2號機未完工的部分,以及1號機的檢測部份,都還是會繼續進行施工,以確保核安,在這段時間內,經濟部長張家祝將邀請學者專家針對核四廠做全面的重新檢測,一定要把它做好,否則大家對核四的安全會沒有信心。

江宜樺說,在核四停建公投結束後,政府才會決定核四廠的1號機是否可以裝填燃料棒,以及進行後續的商轉,「這是我們預估的時程」。

江宜樺補充,根據公投法17條規定,行政部門包括總統在內,只有過去前總統陳水扁發起的防禦性公投,才能夠發動公投提案,除此之外,就是由人民發起連署公投,或者由立法院通過公投議案,送交中選會處理。現在對於核四的停建與否,民間也有一些連署活動在展開,但這幾天根據政院和黨籍立委接觸後所得到的了解得知,立法院內很快會有黨籍立委領銜提出,因為由立委所提出的公投議案將不用經過連署等門檻規定,因此,成案的時間會比較快。

至於何時開始討論核四公投的相關議題?江宜樺指出,許多施政都有其延續性,他在擔任副院長時,當時的陳冲院長就曾就核四問題進行過多次專案討論,當時的焦點是在核能安全、非核家園推動等,停建核四公投議題是在新內閣上路以後才開始密集溝通討論,在檢視社會意見和氛圍後,覺得這攸關全國人民生命安全以及國家未來經濟發展的重大事件,有必要透過公民投票的方式,做一個正當性的最後決定。

最後,江宜樺強調,核四停建公投必然會是全國性的公投,而不是地區性的公投,並且由立法院發動提案。